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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解放西路、砂子塘路、湘府西路等42处经营性资产租赁权(第二次)拍卖公告

时间:2025-11-24 13:54:45  来源: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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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委托,我司将于2025年12月5日14:30开始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对长沙市解放西路、砂子塘路、湘府西路等42处经营性资产租赁权(第二次)进行公开拍卖,本次剩余招租标的共10处,起拍价共29.547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金额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告公示内容、标的清单。
        竞买人资格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依法登记设立、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均可凭有效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原承租人须结清应付租金后,由委托人确认后方可报名。
        展示时间地点:2025年12月3日至4日9:00-16:00,标的所在地进行展示。
        竞买登记报名时间地点:2025年12月3日至4日9:00-16:00,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一楼。
        报名步骤:
        (1)首先完成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及签章办理,湖南CA咨询电话:4006682666;
        (2)有意竞买者请在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上注册、办理网络报名手续;
        (3)前往竞买登记报名地点办理线下竞买申请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竞买保证金:请缴至【账号:竞买人需使用IE浏览器登录并注册“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缴纳保证金时备注项目名称)。】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16:00(以到账为准)。
        咨询电话:0731-82710283 王女士
        标的详情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长沙联交所”或“长沙市拍卖行”
 
长沙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  
 
标的清单

特别说明       
        1.房屋基本情况
        标的位于长沙市解放西路、砂子塘路、湘府西路等42处经营性资产,本次剩余10处标的进行租赁权拍卖,现状为标的6存在原租户(占用中未搬离),无优先承租权,其余均为空置门面招租。
        2.重大瑕疵告知
        本批次标的中,标的6存在原承租人且现状为未腾空,可能发生延期腾退的情形。就此情形,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因延期腾退导致的经济损失、违约责任或其他相关责任。买受人应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因延期腾退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时间成本及其他潜在影响,相关风险请务必审慎考量,特此明确告知。
        3.竞买保证金的约定
        竞买人竞价成功成为买受人后,所交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时付完《租赁合同》所要求的相应款项,且按拍卖规则及其附件的要求履行完全部义务后,由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10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买受人未完成相应事项,保证金不予退回,如遇买受人违约,履约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由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竞买人指定账户。以上竞买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均不计息。
        4.标的交付的约定
        (1)拍卖成交后,若标的发生延期腾退,可能导致《租赁合同》签订及标的交付同步延期,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因该情形导致的经济损失、违约责任或其他相关责任。
        (2)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进行交付。拍卖标的如果有欠交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等款项,拍卖成交后,标的交付前所产生的上述费用由委托方负责承担。标的交付后所产生的交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及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依法依规应上交的各项税、费等款项均由买受人承担。
        (3)租赁合同期内,经营门面(房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门前三包卫生费、工商管理费、综合治理、城管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均由买受人其自行承担。安全管理、综治有关条款由买受人负责。
        (4)拍卖成交交付后,在房屋承租期间,应当合法经营,不得破坏房屋的整体结构或妨碍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对门面(房屋)进行装修、改良,应当经过委托人同意。若装修或改良后的附着物无法拆除或拆除后将损害房屋结构、质量、美观的,买受人同意此附着物无条件归委托人所有。
        (5)委托人如发现其违规转租、转让或转借门面(房屋),未实际经营的,视同其违约,委托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所交押金不予退还,同时将其列入黑名单,取消再次参与竞价的资格。
        (6)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法规或城市建设的变化,导致须处置(含拆迁)该项房产以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收回作办公用房时,买受人无条件终止经营,委托方无偿收回全部房产,租赁合同提前终止。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买受人应腾空腾退,及时搬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