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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锦大厦整栋及识字里16号整栋(福锦大厦附属楼)租赁(租期20年)

公司名称:长沙福兴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9-20 14:45:29   点击率:
标的名称 福锦大厦整栋及识字里16号整栋(福锦大厦附属楼)租赁(租期20年)
项目编号 G2026ZCZL0117 挂牌价格 325万元/第一年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9-20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9-28
标的所在地 长沙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 18073187959 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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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福锦大厦整栋及识字里16号整栋(福锦大厦附属楼)租赁(租期20年)
项目编号 G2026ZCZL0117
挂牌租金 325万元/第一年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9月20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6年9月28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租赁方简况
租
赁
方
基
本
情
况
租赁方名称 长沙福兴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273号
企业单位填写 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914301001838485485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万元) 400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孙凯 主要负责人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长沙福兴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6]第7次支委会会议纪要
批准的监管机构 长沙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长沙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纪要[2026]第15次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识字里16号整栋(福锦大厦附属楼)产权人为长沙利民五金电器厂,本次租赁事项全权委托长沙福兴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合同由长沙福兴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签订。
      2.不动产权证为湘(2018)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445063号(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115号福锦大厦)所占土地为划拨地;未对各层房屋面积进行分割,本次标的各楼层面积按租赁方提供的房屋分层确认。
      3.芙蓉区识字里16号产权证记载所在层数为1层,实际为整栋1-5层。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序号 房号 地理位置 权证号 评估情况 挂牌面积
(㎡)
租期
(年)
挂牌金额
(万元/第一年)
面积
(平方米)
评估单价
(元/㎡·月)
评估租金
(万元/年)
1 -101 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115号福锦大厦 湘(2018)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445063号 914.25 / 10.32 10140.15 20 325
2 101 1556.76 45.67 85.3167
3 301 1129.41 26.3 35.6442
4 401 1129.41 26.3 35.6442
5 501 1129.41 26.3 35.6442
6 601 1129.41 25.28 34.2618
7 701 1129.41 25.28 34.2618
8 801 1013.77 25.28 30.7537
9 101 芙蓉区识字里16号 长房权证芙蓉字第00630146号 1008.32 13.32 16.117
福景大厦主楼、附楼年租金合计 / 10140.15 / 317.9636 10140.15 20 325
标的物概况       物业权属:长沙福兴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利民五金电器厂共同持有(划拨用地)。
      面积与用途:总建面10,140.15㎡(主楼9,131.83㎡+附属楼1,008.32㎡),规划为综合/办公,适合酒店、教培、养老、办公等业态。
      交付状态:主楼2003年建成;现有租户合同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水电已入户(电容量500kVA),无天然气;消防系统基础完备,需承租方自行改造报批。
      安全管理:自交付之日起,承租方全权承担安全生产、消防及场地管理责任及相关费用。
      区位优势:芙蓉路与人民路交汇,距地铁6号线窑岭站约900米,多路公交;周边三甲医院(步行200-900米)、多所学校、核心商圈(五一广场、IFS等)及生态公园(骄杨公园、天心阁)环绕。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交
易
条
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或分期()(√或╳)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2026年9月29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300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竞买人在“湖南省(长沙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s://zczy.csggzy.cn/portal/index”,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长沙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意向承租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租赁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7.标的现状交付,租赁方与最终承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原租赁合同到期后移交标的,清场工作由承租方负责,涉及与原承租方交接事宜,由承租方负责。
      8.免租期14个月,本租赁标的首个10年装修免租期为12个月,免租期于首个五年租赁期内分期分摊,分摊方案为:第一年抵扣6个月,第二年、第三年每年各抵扣2个月,第四年、第五年每年各抵扣1个月;第二个10年装修免租期为2个月,即第11年的第一季度抵扣。承租方未按双方约定期限完成装修改造(因出租方原因、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一日从总免租期内扣除一日;总免租期扣减后,各年度免租抵扣额度同比例相应减少。免租期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因自身经营对租赁物改造及消防改造期、报批报建期、装修改造期、证照办理期。免租期自租赁物现状交付承租方之日起计算,若因承租方自身原因导致手续办理、装修改造延迟的,免租期不予延长,除免租期外正常计算租金。
      9.租金调价周期为五年,每届满一个五年周期,原则上下一周期基准租金以上一周期年租金为基数上调5%;每五年租期届满,若同类型房屋市场租赁价格大幅波动,任意一方可申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租金评估,下一周期租金标准按评估结果协商调整,评估费用由发起方承担。
      10.标的租赁用途为酒店、医院及配套使用,需由承租方根据自身经营、业态布局等需求对租赁物进行消防改造,涉及的相关报批批建、改造等全部事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和责任。
      11.租金按季支付,承租方需在每月约定日期前足额缴纳下季度租金;若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30日,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当日,以三个月租金为金额标准,向租赁方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
      12.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物的日常维护维修保养。
      13.承租方须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其他约定费用,服从租赁方统一管理,积极配合租赁方完成项目整体验收、各类证照办理、安全检查及运营规范等相关工作。
      14.租赁期内承租方须保持物业主体结构完好,严禁擅自改动房屋主体、承重结构;装修、改造方案须提前书面提交租赁方审核,取得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15.承租方不得利用租赁场地从事违法违规、损害公共利益、干扰周边经营生活的活动;不得擅自变更租赁用途、整体或分租转租、改动房屋主体结构;如有违反,租赁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6.承租方须在竞价报名前踏勘租赁物,报名时须取得租赁物管理单位签字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承租方对租赁物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本身的自然物理状况,物业管理情况,租赁物内的附属物、添附物、公用设施、配套设施的状况,租赁物的周边环境及相邻物业的情况,权利瑕疵等)及相关经营行业的政策及规定充分知悉并无异议,对所有潜在风险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估,并自愿承担因标的物现状及权利瑕疵而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和法律责任;租赁物需由租赁方提交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房屋鉴定,房屋鉴定报告作为正式租赁合同附件,承租方应根据自身经营、业态布局调整等需求对租赁物进行商业改建及消防改造、加建电梯,涉及的相关报批报建(以租赁方名义报批报建)、改造等全部事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和责任,并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延迟支付租赁费用或解除合同;承租方所从事的项目需符合物业管理部门以及属地政府的规划要求,周边关系需自行协调处理,凡最终参加报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本物业现状及相关规划要求。成交后,承租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服务费。
      17.承租方开展装修、消防改造、电梯加建施工前,需一次性向租赁方缴纳30万元装修改造保证金。承租方完成全部改造工程,顺利通过消防验收与租赁方整体竣工验收,且施工期间未发生违规拆改主体结构、拖欠工程款、损毁原有设施、产生扰民纠纷等违约行为的,租赁方于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若施工存在违规改造、工期延误、损坏物业设施、留存安全隐患、造成第三方索赔等问题,租赁方可从保证金中抵扣修复费、违约金及各类赔偿款,损失金额超出保证金部分,可向承租方继续追偿。
      18.房屋所有装修、改造、设备更新、设施升级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动工前须将改造设计、施工、消防改造全套方案报送租赁方备案并取得租赁方书面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期间应当严格遵守住建、消防、城管、应急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因施工行为造成租赁方损失或是引发第三方纠纷的,全部责任与赔偿均由承租方承担;自双方完成房屋交接之日起,房屋消防安全、配套设施管护、日常维修养护、物业管理相关全部费用,连同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质量、消防责任、合规整改支出以及房屋后续全部经营风险,均由承租方独立承担,相关责任均与租赁方无关。
对
承
租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1.意向承租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租赁用途为酒店或医院的,经营范围包括酒店经营、酒店管理或医疗服务等内容,注册日期在截止本项目挂牌起始日1年(含)以前,注册资本金≥3500万元。
      3.意向承租方需取得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资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意向承租方租赁用途为酒店或医院的,需提供办公转商业的成功案例,需提供证明文件,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或其他能证明为意向承租方经营的相关材料。
      5.意向承租方须具有投资本项目的资金实力,需提供截止本项目挂牌起始日前一个月内,连续5个工作日银行账户单日存款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资信证明。
      6.意向承租方有国有资产租赁运营经验,运营场地2处(含)以上,其中单个运营面积在10000m²以上,需提供权属单位盖章证明文件、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或其他能证明为意向承租方经营的相关材料。
      7.意向承租方需提供自本项目挂牌日之前连续3个月参保员工的社保证明等材料。
      8.意向承租方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潜在或未决重大税收,重大诉讼或仲裁,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须自行查询并提供相关材料)。
交
易
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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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指导)人 长沙联交所 刘洋 电话 18073187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