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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区岳麓大道36号滨江金鼎大厦租赁(租期12年)

公司名称:长沙市二轻工业联社  发布时间:2026-06-30 14:11:55   点击率:
标的名称 岳麓区岳麓大道36号滨江金鼎大厦租赁(租期12年)
项目编号 G2026ZCZL0102 挂牌价格 230万元/第一年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6-30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7-14
标的所在地 长沙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 0731-82897664 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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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岳麓区岳麓大道36号滨江金鼎大厦租赁(租期12年)
项目编号 G2026ZCZL0102
挂牌租金 230万元/第一年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6月30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6年7月14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租赁方简况






租赁方名称 长沙市二轻工业联社
住所(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杜鹃路99号天骄福邸综合楼2401
企业单位填写 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91430100732875347U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轻工行业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集体企业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万元) 2000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胡国祥 主要负责人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长沙市二轻工业联社理(监)事会会议纪要
批准的监管机构 /
批准文号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湘亚评报字(2026)第084号]披露,评估对象现状用途为酒店,但是其中的2-16层产权证登记用途为住宅,本次评估采用现状用途进行评估。
      2.标的有承租户,租赁合同到期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现承租户承诺合同到期后将配合清退离场。本项目需意向受让方现场实勘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经委托方签字确认的《现场实勘表》。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
项目编号 建筑物名称 地理位置 权证号 物业用途 楼层 评估情况 租期(年) 挂牌面积
(平方米)
挂牌金额
(万元)
面积
(平方米)
评估单价
(元/㎡/月)
G2026ZCZL0102 滨江金鼎大厦1-16层 岳麓大道36号 见附件 商业/住宅 1-16层 8931.16 19.4 12 8931.16 230
合计 8931.16 19.4 12 8931.16 230
标的概况       此次挂牌标的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36号滨江金鼎大厦1-16层及负二楼。其中1楼385.39平方米,2-16楼8,545.77平方米房产,已办理不动产权证,证载建筑面积合计8,931.16平方米。负二楼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为配套停车位,根据房地产购买协议载明,建筑面积为1915.5平方米。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或分期()(√或╳)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2026年7月14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60万元到长沙联交所的指定账户[“湖南省(长沙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s://zczy.csggzy.cn/portal/index”中登录交易系统,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不允许他人代缴。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长沙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意向承租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租赁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7.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一付三,租金按季支付,履约保证金60万元,租金每3年递增3%,装修免租及经营培育期:15个月(合同期第一年给予6个月,第四年、第七年、第十年分别给予3个月)。
      8.标的移交时间为合同租期实际起算之日。
      9.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10.本次交易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面积及房屋产权面积,全部以租赁方提供面积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11.本项目招租业态为商业,承租主体务必为合法合规经营的实体,严禁从事以下经营项目类别:(1)销售或储存瓶装燃气等易燃易爆的物品;(2)不具备排油烟排污等条件,且未经消防、环保等职能部门审批的餐饮项目;(3)其它可能产生消防安全隐患、食品安全隐患,以及产生噪声、振动、环境污染及不良社会影响等的经营项目。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标的不允许转租,物业管理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水电分开记表,自行承担物业管理费;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方交清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应由承租方在租赁期间缴纳的相关费用、注销迁离相关经营证照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12.租赁期间相关费用的缴纳:(1)承租人自行负责本资产电力增容(如有需要)、消防改造、装修、外立面改造、空调、电梯、燃气、报批报建等事项并承担全部费用。如符合物业维修资金相关规定使用的项目,出租方配合承租方办理相关手续。(2)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闭路电视费、网络费用等在租赁期间应缴纳的费用由承租方每月自行向相关部门缴纳。(3)维修费: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致使租赁标的内相关设备损毁或房屋结构受到损坏的,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租赁标的内水、电、气等设备损毁,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13.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规定:(1)承租方装修标的的费用由承租方自理,承租人应依法依规完成报批报建后方可进行施工,取得住建、消防等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合格文件并报招租人备案后方可使用。(2)承租方装修不得随意改动标的设施。如需改变标的的设备设施,承租方须事先书面报告租赁方审批,投资及因装修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自理。退租时装修适用“来修去丢”的原则,对改变标的内部房屋结构或设施的,承租方有权要求租赁方按原状恢复或要求租赁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14.特别约定:(1)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承租的物业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不接受从事经审核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行业、有碍居民生活及危险品行业。(2)意向承租方应在竞价报名前查勘现场,并详细了解物业硬件及相关经营行业的政策及规定,并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意向承租方所从事的项目需符合物业管理部门以及属地政府的规划要求,周边关系需自行协调处理,凡最终参加报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本物业现状及相关规划要求。(3)承租方应当根据承租物业的产权性质、经营业态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鉴于资产客观情况,如经营项目涉及公众聚集场所则需要消防救援机构许可,如承租方无法根据其自身经营业态需要顺利办理消防、经营许可等手续,存在无法开展正常经营的风险,承租方应在竞拍前根据自身经营业态了解相关政策,并做出合理安排,如承租方因未取得相应许可产生任何损失,均由其自行承担,不得为此向租赁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丰富经营经验的企业法人(报名时需提供不小于3000㎡的不动产的运营案例至少1个,提供相关案例的租赁合同、权属证明或是财务报表等)。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职业操守,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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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指导)人 长沙联交所 宋女士 电话 0731—82897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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