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
租赁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中广天择演播厅及配套用房租赁(租期4年8个月) |
| 项目编号 |
G2026ZCZL0047 |
| 挂牌租金 |
240万元/第一年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4月2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6年4月17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 表二 租赁方简况 |
租 赁 方 基 本 情 况 |
租赁方名称 |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 住所(地址) |
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鸭子铺路46号 |
| 企业单位填写 |
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91430000799146931T |
单位性质 |
/ |
| 所属行业 |
影视节目制作 |
预算形式 |
/ |
| 企业组织形式 |
股份有限公司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13000 |
主管部门 |
/ |
| 法定代表人 |
彭勇 |
主要负责人 |
/ |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会议纪要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长沙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长沙广播电视台(集团)党委会会议纪要[2026]第3次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目前标的由租赁方自行使用,尚未清场。 |
|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
| 人民币单位:万元 |
| 项目编号 |
建筑物 (构筑物)名称 |
地理位置 |
权证号 |
用途 |
所在 层数 |
评估情况 |
挂牌情况 |
备注 |
建筑面积 (㎡) |
评估价值 (年租金) |
招租面积(㎡) |
出租年限 (年) |
挂牌金额 (第一年含税租金) |
交易 保证金 |
| G2026ZCZL0047 |
中广天择演播厅及配套用房 |
开福区鸭子铺路46号视谷商业中心1栋101 |
湘(2024)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408393号 |
商业用地办公 |
1月4日 |
7487.4 |
239.75 |
7487.4 |
4年8个月 |
240 |
5 |
|
| 标的概况 |
该标的已办理了湘(2024)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408393号不动产权证,系该产权证中的一部分待出租房产,为天择传媒总部基地演播厅及配套用房,建成于2022年,位于开福区月湖街道鸭子铺路46号,具体坐落在视谷商业中心1栋101号,出租建筑面积7,487.40平方米,其中:演播厅建筑面积2,106.41平方米,位于天择传媒总部基地第一层;配套用房建筑面积5,380.99平方米,配套用房包括化妆间、道具仓库、休息室、排练室、空调机房、配电间、卫生间、门厅、大厅、过道、消防通道、楼梯间等,位于天择传媒总部基地第一、二、三、四层,建筑面积分别为2,342.65平方米、2,565.72平方米、85.29平方米、387.3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最终应以测绘部门的实测出租面积为准,若不相符其评估结论应做相应调整。 |
|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季度支付 |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截止日2026年4月21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5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竞买人在“湖南省(长沙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s://zczy.csggzy.cn/portal/index)中登录交易系统,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完成并足额交纳完服务费后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按生效的合同约定将交易价款付至租赁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承租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租赁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5.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以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户如自行装修,租赁期间因经营涉及的电费及其他经营相关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本次出租标的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季度付,押一付三,租赁期限为四年八个月,合同期内不递增,房屋装修免租期3个月。 8.本项目场馆承租方实际运营须聚焦演艺主业,并运用数字技术赋能演艺业态,运营期内不得擅自改变场馆演艺核心功能。 9.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由租赁方清场,承租方配合,如因特殊原因导致超过约定交付时间,租赁方与承租方另行协商移交时间。 10.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出租标的的资产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成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 11.本次交易中涉及资产面积,均以租赁方提供的资料和实际交付面积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
对 承 租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长沙联交所 |
解女士 |
电话 |
0731-82710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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