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表二 租赁方简况 |
租 赁 方 基 本 情 况 |
租赁方名称 |
长沙锦尚生鲜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德雅村分公司 |
| 住所(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街道德雅社区德雅路774号 |
| 企业单位填写 |
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91430100MAE94HET5L |
单位性质 |
/ |
| 所属行业 |
资产管理 |
预算形式 |
/ |
| 企业组织形式 |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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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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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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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祖进 |
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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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长沙锦尚生鲜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班子成员工作会议纪要 【2025】18号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长沙博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长沙博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班子成员工作会议纪要【2025】22号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1.本次标的为租入资产。标的1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街道德雅路776、780号德雅村农贸市场外围,产权人为湖南湘江涂料集团有限公司,租期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39年4月30日止;标的2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街道德雅路774号,产权人为长沙市食品公司砚瓦池贸易商行,租期自2024年5月16日起至2039年5月15日止。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街道德雅路774号目前已推倒重建完成,尚未取得新的产权证书。 2.根据《长沙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农贸市场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向所在地的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截至目前,本次标的尚未完成消防安全检查,最终承租人需自行依法向消防主管部门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租赁方将予以必要协助。在取得消防许可前,标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