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麓山景区管理处蔡锷墓庐茶室(鹤园)等七处经营门店招租(租期五年)

公司名称:长沙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管理处(长沙市岳麓山公园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5-11-14 11:10:55   点击率:
标的名称 麓山景区管理处蔡锷墓庐茶室(鹤园)等七处经营门店招租(租期五年)
项目编号 G2025ZCZL0171-G2025ZCZL0177 挂牌价格 详见挂牌清单
挂牌起始日期 2025-11-14 挂牌截止日期 2025-11-28
标的所在地 长沙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 0731-82710596 解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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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麓山景区管理处蔡锷墓庐茶室(鹤园)、东大门门楼(都市花乡)、东门旅行社(东门文创店、茶颜、售票窗)、爱晚亭游乐场(红叶书吧)、北极峰小卖部(北极轩)、爱晚亭接待室(清风轩)、麓山超市共计七处经营门店招租(租期5年)
项目编号 详见挂牌清单
挂牌租金 详见挂牌清单
挂牌起始日期 2025年11月14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5年11月28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租赁方简况






租赁方名称 长沙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管理处(长沙市岳麓山公园管理处)
住所(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山
企业单位填写 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 单位性质 事业单位
所属行业 / 预算形式 二级预算单位
企业组织形式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12430100444905871N
注册资本(万元) / 主管部门 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 彭志浩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麓山景区管理处党委(扩大)会议纪要2025年第7次
批准的监管机构 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
批准文号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关于麓山景区鹤园
等七处资产出租事宜的复函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蔡锷墓庐茶室(鹤园)的南厢房正在维修中,改造完成后达到B级用房标准后方可使用。本次七处门店,除蔡锷墓庐茶室(鹤园)外,均未办理产权登记,权属资料不完整。本次招租的建筑面积以租赁方提供的《到期门店面积实测表》为准,即室内总建筑面积886.55平方米,外坪总面积为435.26平方米。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使用权
人民币单位:万元
项目编号 标的位置 权证号 用途 评估情况 挂牌情况 备注
面积
(㎡)
评估价值
(年租金)
招租面积(㎡) 出租年限
(年)
挂牌金额
(第一年含税租金)
交易保证金
G2025ZCZL0171 蔡锷墓庐茶室(鹤园) 长房权西字第004486号 商业 260.04 10.1353 260.04 5 10.1353 10.1353 原合同于2025年9月17日到期,目前空置
G2025ZCZL0172 东大门门楼(都市花乡) / 22.48 6.0178 22.48 6.0178 6.0178 原合同于2025年9月17日到期,目前在租
G2025ZCZL0173 东门旅行社
(东门文创店、茶颜、售票窗)
116.45 18.2668 116.45 18.2668 18.2668 原合同于2025年9月17日到期,目前在租
G2025ZCZL0174 爱晚亭游乐场
(红叶书吧)
室内面积142㎡,室外面积182.25㎡ 27.3884 室内面积142㎡,室外面积182.25㎡ 27.3884 27.3884 原合同于2025年12月23日到期,目前在租
G2025ZCZL0175 北极峰小卖部(北极轩) 室内面积143.03㎡,室外面积110.77㎡ 19.2404 室内面积143.03㎡,室外面积110.77㎡ 19.2404 19.2404 原合同于2025年12月23日到期,目前在租
G2025ZCZL0176 爱晚亭接待室(清风轩) 室内面积121.5㎡,室外面积142.24㎡ 22.5582 室内面积121.5㎡,室外面积142.24㎡ 22.5582 22.5582 原合同于2025年12月23日到期,目前在租
G2025ZCZL0177 麓山超市 81.05 20.3896 81.05 20.3896 20.3896 原合同于2025年12月23日到期,目前在租
合计   123.9965   5 123.9965 123.9965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年度支付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5年11月28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详见表三)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竞买人在“湖南省(长沙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s://zczy.csggzy.cn/portal/index/portal/index"中登录交易系统,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麓山景区门店经营管理合同》(详见附件)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长沙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麓山景区门店经营管理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承租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租赁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5.本次出租标的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承租权。
        6.蔡锷墓庐茶室(鹤园)的南厢房正在维修中,改造完成后达到B级用房标准后方可使用。移交时间为达到B级用房标准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验收通过之日。
        7.目前蔡锷墓庐茶室(鹤园)合同已到期,目前处于空置状态,其余六处门店处于在租状态,资产尚未清空,且东大门门楼(都市花乡)、东门旅行社(东门文创店、茶颜、售票窗)原租赁合同尚未到期。标的租赁方与最终承租方签订《麓山景区门店经营管理合同》生效且原租赁合同到期后3个工作日内,由承租方自行清场,租赁方配合,如因原承租方拒绝离场或其他非租赁方主观原因导致超过约定交付时间,租赁方与承租方另行协商移交时间。
        8.本次出租标的现状交付,租户如需自行装修,租赁期间因经营涉及的电费及其他经营相关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本次出租标的的租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费采用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为年度付(含特许经营费5%),履约保证金按5年合同期总金额的8%收取,租赁期限为5年,年租金按3%每年递增,不设装修免租期。
        10.门店经营范围:蔡锷墓庐茶室(鹤园)经营范围为文化传播,禁止餐饮、茶饮食品;东大门门楼(都市花乡)经营范围为符合岳麓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及总规允许的经营项目;东门旅行社(东门文创店、茶颜、售票窗)经营范围为符合岳麓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及总规允许的经营项目;爱晚亭游乐场(红叶书吧)经营范围为园林展示、文创产品,禁止经营餐饮;北极峰小卖部(北极轩)经营范围为符合岳麓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及总规允许的经营项目,禁止经营餐饮;爱晚亭接待室(清风轩)经营范围为符合岳麓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及总规允许的经营项目,禁止经营餐饮;麓山超市经营范围为小商品、冰制品、饮品、食品等、除法律禁止的所有项目。
        1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出租标的的资产竞价方式、实际情况、存在的瑕疵以及《麓山景区门店经营管理合同》(详见附件)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成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
        12.本次交易中涉及资产面积,均以租赁方提供的资料和实际交付面积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13.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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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指导)人 长沙联交所 解女士 电话 0731—82710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