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

你目前的位置:首页 > 项目中心 > 资产租赁

岳麓区春园路170号莲香园(北片)A12栋项目整体招租

公司名称: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5-06 13:50:38   点击率:147
标的名称 岳麓区春园路170号莲香园(北片)A12栋项目整体招租
项目编号 G2025ZCZL0040 挂牌价格 247.1661万元/第一年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5-06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5-19
标的所在地 长沙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 0731—82710591 刘慧婷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岳麓区春园路170号莲香园(北片)A12栋项目整体招租
项目编号 G2025ZCZL0040
挂牌租金 247.1661万元/第一年
挂牌起始日期 2025年5月6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5年5月19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
表二 租赁方简况






租赁方名称 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坪塘街道狮峰山村潭州大道二段168号
企业单位填写 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91430100685013954M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公共设施管理业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0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房殿峰 主要负责人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纪要2025年第10次
批准的监管机构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纪要2025年第6次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资产名称 地理位置 权证号 评估情况 本次出租面积
(㎡)
本次出租年限
(年)
本次挂牌价格
(万元/第一年)
保证金
(万元)
现状 备注
面积
(㎡)
评估租金
(元/㎡·月)
岳麓区春园路170号莲香园(北片)A12栋项目主楼栋 长沙市岳麓区春园路170号莲香园 湘(2024)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32515-0232518、0232507、0232638-02326340、0232492-0232504、0232620-0232636、0232661-0232671、0232564-0232566、0232609-0232610、0232644-0232660、0232605-0232608、0232611-0232619、0232641-0232643、0232588-0232604、0232572-0232587、0232552-0232563、0232567-0232571、0232536-0232551、0232519-0232535号 8330.18 18.41 8330.18 15 199.9243 49.9811 空置 /
岳麓区春园路170号莲香园(北片)A12栋项目裙楼栋 湘(2024)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32508-0232514、0232506、0232505、0232637号 1968.41 1968.41 13.5 47.2418
合计 10298.59 18.41 10298.59 / 247.1661 49.9811 / /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5月19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49.9811万元到长沙联交所的指定账户[竞买人在“湖南省(长沙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s://zczy.csggzy.cn/portal/index”,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资产租赁成交,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的15个工作内将交易价款付至长沙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还需扣除20万元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拍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还需扣除20万元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意向承租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承租资格的,租赁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承租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还需扣除20万元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5.本次出租的标的租期为主楼栋15年、裙楼栋13.5年。租金按季度支付。
       6.主楼栋在租赁期内的第一、二、三年分别给予8个月的免租期,裙楼栋自主楼栋租赁后的第19个月起租(若提前交付则按照交付之日起计租),在整体租赁期内的第三、四、五年分别给予6个月的免租期。租金单价前12年每三年递增5%,后三年每三年递增6%,裙楼栋按主楼栋递增时间同步递增。
       7.承租方未经租赁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房屋进行转租、分租、转让,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也不得以租赁房屋及相应承租权利作为担保。经租赁方书面同意后,可以进行部分分租,但分租面积不能超过所有租赁面积的25%,分租期限不得超过主合同且承租方对分租产生的安全生产承担责任。分租物业不得从事法律不允许、业态不吻合承租方经营业务的经营活动。
       8.装修改造不得改变、破坏房屋主体结构。
       9.承租方确保所租赁物业已有的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经双方共同验收,双方签字确认后,共同办理该租赁物业交付手续,除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或不满足正常使用功能外,承租方不得以租赁房屋无法满足经营要求或无法办理证照等为由拖欠或要求减免租金,并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10.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1.承租方与租赁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承租方须向租赁方缴纳20万元押金,租赁关系终止时,租赁方收取的房屋押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在租赁关系终止后15日内无息归还承租方,逾期按同期LPR利率支付利息。
       12.承租方投入的不可移除的装修和配套设施,在租赁期满后,应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无偿移交租赁方,租赁方不再对此给予任何补偿。
       13.承租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行了解相关经营业态的政策,确保合法合规经营,如有违法乱纪及超范围经营活动,一经发现,租赁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约,且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不承担损失赔偿。
       14.本次出租项目在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15.租赁期内承租方自行承担所有运营费用。
       16.如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偿租金。
       17.本次招租资产用途为商业经营及办公。
       18.租赁方收到第一笔租金和押金后10日内进行交付,经双方共同验收签订《交接确认单》后完成支付。











/



网络竞价(√)
项目联系(指导)人 长沙联交所 刘慧婷 电话 0731—82710591
产交服务中心 邓淋元 0731—8442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