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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新院住院楼一楼东南侧一宗房产招租(租期3年)

公司名称:长沙市望城区医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2-24 13:41:43   点击率:
标的名称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新院住院楼一楼东南侧一宗房产招租(租期3年)
项目编号 G2025ZCZL0017 挂牌价格 5.2841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2-24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3-10
标的所在地 长沙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 0731—82710292 刘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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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新院住院楼一楼东南侧一宗房产招租(租期3年)
项目编号 G2025ZCZL0017
挂牌租金 5.2841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5年2月24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5年3月10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
表二 租赁方简况






租赁方名称 长沙市望城区医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郭亮北路157号办公楼401、402、403房
企业单位填写 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91430112MA4QUC9607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健康医疗产业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魏来 主要负责人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2025年第一次执行董事办公会会议纪要
批准的监管机构 长沙医疗健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2024年第12次党委会会议纪要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本次招租房产暂未办理权证,仅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项目编号 建筑物名称 权证号 地理位置 装修等级 评估情况 租期(年) 挂牌面积
(平方米)
挂牌金额
(万元/第一年)
保证金(万元)
面积
(平方米)
评估月租金
(元/㎡/月)
G2025ZCZL0017 望城区人民医院新院住院楼东南侧一宗房产 / 望城区高岭塘街道胜利村 粗装 47.61 92.49 3 47.61 5.2841 1
总计 47.61 92.49 / 47.61 5.2841 1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5年3月10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1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竞买人在“湖南省(长沙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s://zczy.csggzy.cn/portal/index”,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20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长沙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意向承租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租赁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5.该标的租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租金缴纳为年付,租金每年递增5%。
        6.履约保证金为3万元,签完合同后于30日内缴纳到租赁方指定账户,合同结束后,若无违约情况则无息退还。
        7.该标的业态仅用于收发快递,不得用于其他商业活动。
        8.合同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整体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最终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仅享有使用权。
        9.租赁期限内,未经租赁方允许,最终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房屋结构、给排水及配电线路。承租方未征得租赁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房屋结构、给排水及配电线路的,租赁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租赁物业,由此造成损失租赁方损失的,由承租方全额赔偿。
        10.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所作装饰装修全部实行“来装去留”原则,租赁方对原有承租方的装修费用不做任何补偿。
        11.鉴于本项目属于“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子项目之一,租赁方通过中标“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获得望城区人民医院非核心医疗运营管理业务,而非核心医疗运营业务在满足医院日常服务考核之外还需独立满足“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运营阶段考核。因此承租方(竞买人)在租赁方组织的“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运营阶段的季度考核结果低于95分,每降低1分扣款2000元,承租方(竞买人)季度考核结果低于90分,租赁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竞买人)1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验收未达90分,租赁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承租方(竞买人)累计两次季度考核结果低于90分,租赁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并向承租方(竞买人)收取1个月租金做违约金。如因承租方(竞买人)原因直接导致租赁方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的“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运营阶段的年度绩效评价考核结果低于90分,租赁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并向承租方(竞买人)收取3个月租金做违约金。考核指标见长沙市卫健委制定的“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运营维护期绩效评价指标(如有更新,按照最新指标体系执行)。本项目合同一年一签,如果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则不再续签合同。
        1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全部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的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一旦报名成功则视同标的的价值及现状、存在的瑕疵等予以认可,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租赁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承租方在承租前可自行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招租标的权证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租赁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意向承租方在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招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承租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服务费。意向承租方自行进行勘察、鉴定时,应遵循项目现场管理的相关规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现场勘察、鉴定期间的安全等问题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负责,若由此发生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与租赁方无关。
        13.本次招租面积为挂牌公告中资产面积,最终以租赁方实际交付面积为准,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14.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抵押或实施其他任何导致租赁标的权利受限的行为。
        15.如遇房屋政策性拆迁改造或政府政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造成租赁方和承租方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方有权解除合同。
        16.标的交付时间以双方约定时间为准。
        17.本次项目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18.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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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指导)人 长沙联交所 刘慧婷 电话 0731—82710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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