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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路18号金润大厦整体招租(租期15年)(第三次)

公司名称:长沙金滨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2-18 14:22:37   点击率:
标的名称 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路18号金润大厦整体招租(租期15年)(第三次)
项目编号 G2025ZCZL0012 挂牌价格 157.18872万元/第一年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2-18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3-03
标的所在地 长沙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 0731-82710292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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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路18号金润大厦整体招租(租期15年)(第三次)
项目编号 G2025ZCZL0012
挂牌租金 157.18872万元/第一年
挂牌起始日期 2025年2月18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5年3月3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
表二 租赁方简况






租赁方名称 长沙金滨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路29号长沙金霞海关保税物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商务写字楼
企业单位填写 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91430100070558085K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资本市场服务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刘伟平 主要负责人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长沙金滨投资有限公司[2024]第4次经营管理会会议纪要
批准的监管机构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 开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办理呈批单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租赁标的以现状进行移交。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租赁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租赁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租赁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租赁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租赁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资产位于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路18号物流中心全部房地产,权利人为长沙金滨投资有限公司,权证号为湘(2020)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031984号,房屋用途为仓储,房屋结构为钢混,房屋总层数为7层,总建筑面积为11749.67平方米,出租建筑面积为10076.2㎡。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项目编号 建筑物
(构筑物)名称
地理位置 权证号 评估情况 挂牌面积(㎡) 租期
(年)
挂牌金额
(万元/第一年)
面积
(平方米)
评估单价
(元/㎡·月)
评估租金
(万元/年)
G2025ZCZL0012 金润大厦 开福区青竹湖路18号物流中心全部 湘(2020)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031984号 10233.67 16.92 207.7844 10076.2 15 157.18872
标的物概况        金润大厦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湘江北路与青竹湖路交汇处东北角,紧临长沙地铁1号线北延线,总建筑面积11749.67㎡,建筑共计7层,1-3楼单层面积1974.29㎡、4-7楼单层面积1456.5㎡。本次公开挂牌交易范围为:1楼大厅301.82㎡及2-7楼,总建筑面积约10076.2㎡(最终租赁面积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5年3月3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10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长沙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意向承租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租赁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7.租赁期限为15年,免租期为18个月,即第一年给予6个月,第二年至第七年合同每满一年给予2个月。签订合同当日支付一个月押金及三个月租金,租赁期内租金按季度支付,租金每5年递增5%。
        8.本次交易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面积及房屋产权面积,全部以租赁方提供的挂牌资料确认的面积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9.承租场地的水电、物业等费用自承租场地交付给承租方之日起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承租的房屋做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等特殊行业或有嗓音、环境污染的行业。
        11.承租方须遵守《房屋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人义务,按时缴纳租金,经租赁方同意后,可根据经营需要对承租场地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原主体结构。
        12.本次招租业态为物流贸易、企业办公、酒店公寓、餐饮、足浴等生活配套(非物流仓储业态改造装修需取得相关前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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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指导)人 长沙联交所 刘洋 电话 0731—82710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