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411台下线出租车整体转让 |
| 公司名称:长沙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12-02 09:56:10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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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长沙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411台下线出租车整体转让 |
| 项目编号 |
G2025SWZC0189 |
挂牌价格 |
10000元/台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12-0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2-16 |
| 标的所在地 |
长沙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项目联系人 |
0731-82710596 解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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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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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长沙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411台下线出租车整体转让 |
| 项目编号 |
G2025SWZC0189 |
| 挂牌价格 |
10000元/台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年12月2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5年12月16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长沙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 住所(地址) |
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412号 |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91430100183861646H |
单位性质 |
/ |
| 所属行业 |
道路运输业 |
预算形式 |
/ |
| 企业组织形式 |
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4000 |
主管部门 |
/ |
| 法定代表人 |
唐斌勇 |
主要负责人 |
/ |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长沙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党委会议纪要(2025)20号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长沙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长沙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5)第11次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一)本次处置的所有车辆以整体为转让标的,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和交接。 (二)处于正常营运状态车辆285台。 (三)停运车辆126台,车辆分别停放在出租车公司坪内、长南公司停车场、汽车西站停车场、沙湾路停车场。该批车辆证件齐全、均有钥匙,车辆保险有效期至车辆下线处置日止。截至2025年11月10日止,有逾期未年检车辆41台、有未处理交通违法车辆19台、交通违法记录48条、涉及驾驶证扣分82分、处罚金额6150元,最终以车辆下线时实际情况为准。 (四)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意向受让方在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特别提示:由于部分车辆停放时间较久,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无法启动、油料不足或因机器损坏已无法行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若存在以上问题或车辆参数等数据有出入,车辆不予退换,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
| 注: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写本表。 |
|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 |
| 人民币单位:元 |
| 序号 |
挂牌编号 |
名称及规格型号 |
数量(辆) |
评估现值(元/台) |
挂牌价格(元/台) |
保证金 |
备注 |
| 1 |
G2025SWZC0189 |
长沙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411台下线出租车(详见附件标的车辆明细表) |
411 |
8500 |
10000 |
500000 |
/ |
| 合计 |
411 |
8500 |
10000 |
500000 |
/ |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2025年12月18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50万元到长沙联交所的指定账户[“湖南省(长沙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s://zczy.csggzy.cn/portal/index”中登录交易系统,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不允许他人代缴。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资产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详见附件)签订后,则竞买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未能成交则竞买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本次挂牌车辆共411台,其中长沙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权属车辆286台、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骧出租车分公司权属车辆125台,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分别与长沙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和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骧出租车分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生效合同进行结算。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物的质量、使用性能、瑕疵、数量、状态等进行充分了解,一旦报名成功则视同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公示的《产权交易合同》,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物实物现状、价值、数量、瑕疵(包括车辆交通违法)及使用性能、状态、付款方式等予以认可,并依据对标的物的充分了解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挂牌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因标的物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披露信息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6.本次车辆移交地点由转让方指定,车辆以现状为准并按照下线时间分批次移交和车款结算,包括但不限于事故车辆、停运车辆,最终受让方必须在回收下线车辆前2个工作日内付清该批次车款。车辆移交前产生的过路过桥费用、滞纳金、交强险费用等均由转让方承担;移交后产生的税费等由受让方承担。此外,无论车辆移交前还是移交后,交通违法处理及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负责。自转让方将车辆移交给最终受让方之日起,最终受让方需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旧车转出等手续。若最终受让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手续,则需按500元/辆/天的标准补偿给转让方。本次处置车辆的过户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受让方有责任自行查询了解车辆过户相关规定,并承担车辆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手续费等一切费用。 7.受让方在处理标的车辆时产生的劳务费、协调费、转运费、机械设备使用费等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因停运车辆保险已过期,付清车款后需要使用板车拖走,不得擅自开走车辆,车辆清运过程中产生的运输等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车辆清运过程的交通安全及其他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最终受让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50万元(其中长沙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30万元、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万元),长沙联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出现保证金不足,最终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差额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在转让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批次车辆的处置工作,并将相关完整、齐全的处置手续交转方存档,转让方在收到上述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10.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并按生效的《补充协议》约定期限,向转让方支付820元/台的管理费,未按时支付的视同受让方违反《补充协议》相关约定。 11.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
对 受 让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联系人 |
长沙联交所 |
解女士 |
电话 |
0731—82710596 |
标的车辆明细表 (点击下载) 产权交易合同-(龙骧) (点击下载) 产权交易合同-(市出租) (点击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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