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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先导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湖南盛中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转让

公司名称:长沙先导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5-26 10:35:32   点击率:
标的名称 长沙先导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湖南盛中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 G2026GQZR0003 挂牌价格 3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5-26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6-23
标的所在地 长沙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 0731-82710291 伍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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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长沙先导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湖南盛中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 G2026GQZR0003
挂牌价格 3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5月26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6年6月23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长沙先导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先导路179号湘江时代商务广场
企业单位填写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91430100689512240Y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资本市场服务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毕波 主要负责人 /
持有股权比例 30% 本次转让比例 30%
国有产权涉及管理层及关联方情况 是否拟向管理层及关联方转让 目前管理层及关联方持股比例 / 本次管理层及关联方拟受让比例 /
拟受让股权管理层人员名单 / 拟受让股权
关联方名单
/
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股东成员或者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他方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注: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写本表。
表三 转让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湖南盛中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资本市场服务
成立时间 2018年10月30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注册地)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188号湘江基金小镇2#栋2层204-248房
经营范围 受托管理私募股权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管理私募股权基金
注册资本(万元) 1000 法定代表人 陈宜飞
职工人数 5 其中在岗:5人
转让标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 前十大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湖南和光同晖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40%
2 长沙先导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30%
3 湖南丰哲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30%
转让
标的
企业
主要
财务
指标
数据
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湖南鹏程资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年10月30日
核准(备案)日期 2026年4月27日 核准()   备案(√)  
资产总额(万元) 账面价值 1153.98 评估价值 1156.67
负债总额(万元) 账面价值 157.06 评估价值 157.06
所有者权益(万元) 账面价值 996.93 评估价值 999.61
转让标的对应的评估价值(万元) 299.883
核心无形资产主要内容 /
近二年经营状况 年份 营业收入(万元) 主营收入(万元) 营业利润(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24年 316.8631 316.8631 93.154 93.7223
2025年1-10月 220.2139 220.2139 -47.9683 -47.9409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出资单位决策文件 长沙先导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企业内部决策文件 湖南盛中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批准的监管机构 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中共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会议纪要2026年第9次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或分期()(√或╳)
       1.意向受让方在资格确认后2026年6月25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90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竞买人在“湖南省(长沙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s://zczy.csggzy.cn/portal/index”,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股权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长沙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5.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本项目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7.转让方不对标的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盈利预期、资产增值潜力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销售额、利润率、市场份额等)。受让方知悉转让方已经披露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现状及未决诉讼事项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已充分了解标的公司和标的股权的瑕疵和风险,同意以标的公司的现状进行受让,本次交易完成后受让方不得因该等风险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权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为由退回标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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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指导)人 长沙联交所 伍先生 电话 0731—82710291
产交服务中心 吴女士 0731—85514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