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
租赁 标的 基本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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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长沙南站高铁交通枢纽停车场西广场(一区、四区)广告资源3年期广告租赁经营权 |
项目编号 |
CSCQ2020276 |
挂牌租金 |
56.52万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年12月18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0年12月31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同意延期 / 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表二 租赁方简况 |
租 赁 方 基 本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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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方名称 |
长沙市轨道交通广告有限公司 |
住所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杜花166号 |
企业单位填写 |
事业单位填写 |
注册号 |
91430100565940809K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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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广告位租赁 |
预算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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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组织形式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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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220 |
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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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肖 尹 |
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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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行 为内部 决策和 批准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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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长轨董办(调)纪要【2020】8号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长轨董办(调)纪要【2020】8号 |
其他 需披 露的 事项 |
1.本次拍卖会的拍卖标的以有保留价、限最高价的增价方式进行拍卖,如报价达到本次拍卖会委托人限定的最高限价时,经拍卖师现场询问,仍有其他竞买人现场表示出继续竞争的意愿时拍卖会随即进入到第二阶段:抽签阶段,并以抽签的方式决定出现场唯一的买受人。(详见拍卖会资料) 2.其他详见拍卖前已经公示、发放的《项目合作合同》。 3.本次拍卖会,承租方(买受人)须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额交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及依据: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 |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无形资产 |
人民币单位:元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原值 |
评估现值 |
挂牌价格 |
1 |
长沙南站高铁交通枢纽停车场西广场(一区、四区)广告资源3年期广告租赁经营权 |
3年期 |
/ |
492900元 |
565200元 |
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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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900元 |
565200元 |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件 条 易 交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或分期( √ )(√或╳) |
1、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应于拍卖报名登记截止日前支付交易保证金10万元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若拍卖成交,在签订《项目合作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义务后,由租赁方(委托人)书面通知后保证金原途径无息返还;若未能成交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拍卖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承租方(买受人)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应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付交易服务费(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向拍卖机构支付拍卖佣金。
3、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项目合作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进行交易价款资金结算。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项目合作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拍卖机构支付的佣金及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拍卖机构支付的佣金及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5、其他:详见拍卖前已经公示、发放的《项目合作合同》相关条款。 |
对承 租方 的要 求和 资格 条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资质要求 (1)报名单位须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其许可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广告经营,公司经营年限成立一年以上(含一年)。 (2)无违法经营行为及违约记录,无一切与企业经营以及法人个人征信相关的不良记录。(审查材料:企业诚信承诺书) 二、业绩要求 (1)2019年全年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 (证明资料:广告项目经营合同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报名。 |
交易 方式 |
网络竞价( )拍卖( √ )招投标(综合评审)( );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签约。 |
项目联系 (指导)人 |
联交所 联系人 |
谈先生 |
电话 |
13874931790 |
产交服 务中心 |
谭海滨 |
0731—84423335 |
拍 卖 规 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法律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次拍卖规则如下: 一、竞买人须经过资格审核登记、预交竞买保证金,领取号牌入场。 二、竞买人领取拍卖会资料进入拍卖会场,即表明本人了解本次拍卖会资料的全部内容(本资料内容包括“拍卖规则”、“竞买须知”、“标的清单”、“特别说明”、“拍卖成交确认书”、
“抽签规则”及附件、《项目合作合同(样本)》等),并将相关问题咨询完毕,同意履行其全部条款、承担相关义务。 三、本次拍卖会的拍卖标的以有保留价(56.52万元)、限最高价(84.78万元)的增价方式进行拍卖,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竞买人即可举牌应价。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即不可撤回,如有更高的价位出现时,前一价位即自行失效。在本次拍卖会限定的最高限价以内(现场最高应价等于或高于保留价且小于最高限价时;或有一位竞买人应价达到最高限价,而其他次高应价竞买人均不认可此最高限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当拍卖师三次宣读拍卖标的的最高应价而无人加价时,以击槌方式表示成交。
如报价达到本次拍卖会委托人限定的最高限价时,经拍卖师现场询问,仍有其他竞买人现场表示出继续竞争的意愿时(愿意参与抽签程序的各位竞买人请举起号牌,经拍卖师对各竞买人进行成交价的逐一确认),在工作人员点算、记录、确认完表示愿意参与抽签程序的竞买人及人数后,由各参与抽签程序的竞买人签订《参与抽签活动承诺书》,拍卖师即三次宣读拍卖标的的最高应价并以宣布的方式表示确定了本次拍卖会的成交价(第一阶段确定成交价)。 拍卖会随即进入到第二阶段:抽签阶段;在已确定了成交价的前提下,在签订了《参与抽签活动承诺书》的竞买人范围内(未签订《参与抽签活动承诺书》的竞买人视同其自愿放弃),以抽签的方式决定出现场唯一的买受人。最后,由拍卖师以宣布抽签结果的方式表示成交(第二阶段确定买受人)。(抽签程序、抽签规则等详见《抽签规则》) 四、拍卖会实施现场,拍卖师将依法行使下列权利: 1、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决定公布或不公布标的的保留价; 2、决定拍卖方式或根据现场情况改变拍卖方式; 3、决定加价幅度或根据现场情况改变加价幅度; 4、纠正所有当事人的明显失误(口误、笔误、手误等)。维护现场正常竞价秩序。 五、竞买人每次举牌表示递增一个加价幅度,加价幅度由拍卖师当场宣布。口头加价须按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倍数递增并同时举牌,无号牌叫价无效。 六、请遵守场内秩序,注意文明礼貌。
竞 买 须 知
一、拍卖标的以委托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现存状况为准,标的相关数据均来源于委托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及评估报告,拍卖人对其所作的介绍、评价、预测等仅供参考,不代表拍卖人的担保。 二、竞买人竞买前应认真咨询、查看标的,拍后无悔。未咨询、查看标的而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 三、《竞买申请登记表》的登记人、举牌应价人及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抽签结果确认表》(如果进入抽签阶段)、《长沙南站高铁交通枢纽停车场西广场(一区、四区)合作合同》(以下简称《项目合作合同》)应是同一法人,否则,按照拍卖会现场拍卖师只以牌号而不以举牌人为准的行业惯例将由竞买申请登记人承担相应的后果。 四、本次拍卖会,共计1项拍卖标的[长沙南站高铁交通枢纽停车场西广场(一区、四区)广告资源3年期广告租赁经营权],本标的所指称的广告资源由《项目合作合同》约定。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将向买受人收取人民币 1 万元作为本次拍卖会的佣金。拍卖佣金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付至拍卖人指定的账户:(户 名:长沙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开福支行;账号:800295401709014)。 注:拍卖成交后,根据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规定【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买受人需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足额交付交易服务费,交费地点: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2号窗口。 五、在本次拍卖会限定的最高限价以内(现场最高应价等于或高于保留价且小于最高限价时;或有一位竞买人应价达到最高限价,而其他次高应价竞买人均不认可此最高限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当拍卖师三次宣读拍卖标的的最高应价而无人加价时,以击槌方式表示成交。买受人需在拍卖会现场签署《拍卖笔录》及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如拍卖标的竞价达到了限定的最高价,仍有其他竞买人表示出继续竞争的意愿时,即:确定了成交价而未能确定买受人的,需要进入到拍卖会的第二个阶段:抽签阶段,则全体参与抽签程序的竞买人需签署《参与抽签活动确认书》、《抽 签顺序确认表》,中签人还须签署《拍卖笔录》及签订《抽签结果确认表》、《成交确认书》。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拍卖笔录》、签订《抽签结果确认表》(如进入抽签阶段);委托人、拍卖人、买受人三方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在参加竞拍时缴付的竞买保证金(10万元)在买受人按时、足额支付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项目合作合同》并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之后,委托人向拍卖人出具书面竞买保证金退还通知,由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由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至买受人。 七、未成交竞买人缴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额无息退还至竞买人报名时填写的指定账户。 八、如竞买登记人未履行《竞买须知》中第三、第四、第五、第六款之约定者,视同竞买登记人违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条款处理,其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支付本场拍卖会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和再次拍卖的差额、违约导致拍卖人及委托人的其他损失等。 九、敬请竞买人认真考虑拍卖风险,谨慎竞买。
附件: 附件1.拍卖规则与竞买须知.docx 附件2.竞买人资质的要求及条件.docx 附件3.参加竞买申请书.doc 附件4.资质合格竞买人通知书.doc 附件5.长沙南站车站西广场抽签规则.docx 附件6.参与抽签活动承若书doc 附件7.抽签结果确认表.doc 附件8.项目合作合同(样本)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