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麻田磷矿01号土地招租(租期8年) |
| 公司名称:长沙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8-11 10:27:53
点击率:
|
|
| 标的名称 |
原麻田磷矿01号土地招租(租期8年) |
| 项目编号 |
G2026ZCZL0120 |
挂牌价格 |
74.34万元/第一年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8-1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8-25 |
| 标的所在地 |
长沙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项目联系人 |
0731-82710596 解女士 |
|
|
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
租赁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原麻田磷矿01号土地招租(租期8年) |
| 项目编号 |
G2026ZCZL0120 |
| 挂牌租金 |
74.34万元/第一年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8月11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6年8月25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 表二 租赁方简况 |
租 赁 方 基 本 情 况 |
租赁方名称 |
长沙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住所(地址) |
长沙市河西高新麓谷大道662号软件大楼586号 |
| 企业单位填写 |
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91430100572239957Y |
单位性质 |
/ |
| 所属行业 |
国有资产管理、归集及处置 |
预算形式 |
/ |
| 企业组织形式 |
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 |
主管部门 |
/ |
| 法定代表人 |
杨亮波 |
主要负责人 |
/ |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长沙市国资管理公司班子成员工作会会议纪要(2026)11号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 |
| 批准文号 |
/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1.本次招租标的系长沙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由长沙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托管服务。 2.标的目前在租,原租赁合同2026年8月31日到期。 |
|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 |
| 项目编号 |
土地位置 |
权证号 |
土地 性质 |
土地 用途 |
评估情况 |
挂牌情况 |
备注 |
面积 (㎡) |
评估租金 (元/㎡/月) |
出租面积 (㎡) |
出租年限 (年) |
挂牌金额 (万元/第一年 租金) |
交易保证金 (万元) |
| G2026ZCZL0120 |
岳麓区雨敞坪集镇 |
长国用(2011)第072138号 |
划拨 |
工业 用地 |
46126 |
1.23 |
46126 |
8 |
74.34 |
22 |
①目前标的在租,原合同于2026年8月31日到期; ②地面有1300㎡尚未办理产权建筑,目前在租,原合同于2026年8月31日到期 |
资产概述:岳麓区雨敞坪集镇原麻田磷矿01号土地权证面积75375.79㎡,本次出租面积46126㎡,本次出租的土地范围内现有一栋四层的尚未办理产权建筑,且无消防设施,共计1300平方米(安全鉴定等级为Bsu级),为标的资产配套用房,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可依现状使用上述未办理产权建筑。 特别提示:该未办理产权建筑可能因规划、整治、安全或其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而被责令拆除或改造。如遇此类情形,承租方须无条件予以配合,并应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改造、拆除等相关费用及损失,且不影响其继续履行本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支付及其他义务。租赁方及产权交易机构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亦不提供任何经济补偿或安置。 建议承租方在参与交易前,对临时建筑物的合法性、可使用性及相关风险予以充分了解并自行评估,一旦作出承租决定即视为认可并接受前述全部安排及风险。 |
|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2026年8月27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22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竞买人在“湖南省(长沙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s://zczy.csggzy.cn/portal/index)中登录交易系统,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场地使用租赁合同》(详见附件)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长沙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场地使用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承租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租赁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5.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以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标的目前用于沥青搅拌场地,合同期将于2026年8月31日到期,租赁方按现状招租,租赁期间因经营涉及的电费及其他经营相关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本次出租标的租金支付方式为季度支付,租赁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租赁期限为8年,每两年递增1%,免租期4个月。 8.原承租方租赁合同2026年8月31日到期,目前标的资产处于在租状态,标的租赁方与最终承租方签订《场地使用租赁合同》生效后,由承租方自行清场,租赁方配合,如因原承租方拒绝离场或其他非租赁方主观原因导致超过约定交付时间,租赁方与承租方另行协商移交时间。 9.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仍在使用资产或其他可能影响租赁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在报名期间签署《现场勘查书》(详见附件),承诺已完整查阅并确认租赁方就标的交付状态、已知瑕疵、权利限制等全部披露信息,对出租标的的资产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成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 10.本次交易中涉及资产面积,均以租赁方提供的资料和实际交付面积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
对 承 租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长沙联交所 |
解女士 |
电话 |
0731-82710596 |
场地使用租赁合同(点击下载) 现场勘查书 (点击下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