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
租赁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火车南站东广场南北楼配套用房租赁(租期10年) |
| 项目编号 |
G2026ZCZL0077 |
| 挂牌租金 |
547.965万元/第一年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6月12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6年6月29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 表二 租赁方简况 |
租 赁 方 基 本 情 况 |
租赁方名称 |
长沙自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住所(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杜花路166号 |
| 企业单位填写 |
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91430100668572332X |
单位性质 |
/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租赁经营 |
预算形式 |
/ |
| 企业组织形式 |
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伍亿元整 |
主管部门 |
/ |
| 法定代表人 |
潘建军 |
主要负责人 |
/ |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自贸公司执行董办会议纪要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管理委员会 |
| 批准文号 |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党工委会议纪要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1.《不动产权证》记载权利人为长沙市武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该名称为长沙自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曾用名,《不动产权证》暂未进行变更,标的均未办理建筑物权属登记。 2.依据《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党工委会议纪要》同意,北楼已投入的酒店装修、设施设备等,由竞得人与原次承租人(长沙宜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自行签订协议、妥善处置,协议详见附件,租赁方不参与、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3.竞买人参与招租,即确认已全面查验标的状况,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腾退交付风险、权利负担、实物瑕疵等全部风险。相关责任与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项目需意向承租方现场实勘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经委托方确认的《现场实勘表》。 |
|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
| 人民币单位:万元 |
| 项目编号 |
建筑物名称 |
地理位置 |
权证号 |
挂牌面积(㎡) |
租期(年) |
挂牌金额(第一年) |
| G2026ZCZL0077 |
高铁南站东广场南楼 |
雨花区红旗路 |
/ |
5623 |
10 |
547.965 |
| 高铁南站东广场北楼 |
8214.5 |
| 标的物概况 |
火车南站东广场南北楼位于长沙火车南站东广场下沉广场南北两侧,共二层建筑,本次公开招租面积为南楼5623㎡、北楼8214.5㎡。项目为交通枢纽配套设施,已完成建设,水电齐全,项目已于2021年6月完成竣工联合验收。本次实行南楼+北楼整体合并招租、统一竞价、统一签约,不拆分、不调剂面积。 南楼现状:一层为毛坯,二层公共区域为简装(其他位置为毛坯),其中,一层1864㎡已租赁给广铁集团长沙南车站作为职工间休区使用,二楼470.2平方米租赁给自贸谷公司用于办公,本次招租范围为剩余部分5623㎡。 北楼现状:一、二层目前为酒店精装,面积共计8214.5㎡。我司因故与原承租单位已解除合同关系,但原次承租人前期已投资建设为酒店运营。目前北楼按现状招租,已建设运营的酒店前期投入,由竞得人与原次承租人签订协议、妥善处置。 火车南站东广场功能定位为交通枢纽配套设施。该项目东临雨花大道,南临湘秀路,具有明显的交通优势,地铁、公交、出租及网约车在此汇聚,步行5分钟可达各交通工具乘车点。 |
|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或分期()(√或╳) |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2026年6月30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150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竞买人在“湖南省(长沙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s://zczy.csggzy.cn/portal/index”,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房屋租赁合同》(详见附件)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长沙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或违背《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条件导致合同未生效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意向承租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租赁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7.每两年按上一年度12月份正常租金单价标准递增2%;南、北楼给予12个月优惠期,优惠期月租金减半;租金支付按半年支付;第一个半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后续租金缴纳,在上一期租期届满前1个月支付下一期租金 8.履约保证金:按2个月正常租金总额标准缴纳,若最终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及安全生产事故,合同期满,最终承租方交还标的后无息退还。 9.业态定位:南楼业态为酒店或办公,北楼业态为酒店。严禁噪声、污染及违法违规业态,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变更业态,不得转租、联营、合作经营。 10.物业费:3.18元/㎡/月,包含保安(0.97元/㎡/月)及专用、公共设备设施管理服务(2.21元/㎡/月),由承租方承担。如承租方只需部分物业项目,则根据实际服务面积,按照前述计算标准据实收费,费用由租赁方收取。 11.其他费用:水费、电费、卫生费、车位费(200元/个/月,车位数量不超过30个)、设施维修费等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水电费按国家及政府定价执行。 12.投资要求:租赁期内对南北楼装修及设备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需提供证明材料,不足则出租方有权解约并追责(包括但不限于补缴优惠期租金、支付违约金等)。 13.资产移交: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解约,不可移动装修及配套设施根据“来装去丢”原则无偿移交租赁方。 1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全部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在参与竞价报名前详细了解房屋硬件、物业管理及相关经营行业的政策及规定,周边关系需自行协调处理。凡最终参与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确认了解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规划要求,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包括水、电、消防等相关规划审批要求的一切责任与风险,视为完全认可公告及附件及全部条款,明确知悉租赁房屋为火车南站东广场配套用房,非商品房。 15.本次招租面积为挂牌公告中资产面积,最终以租赁方实际交付面积为准,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16.相关经营手续、酒店备案、消防、特种行业许可等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租赁方协助提供必要资料。 |
对 承 租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 |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长沙联交所 |
刘洋 |
电话 |
0731—82710292 |
火车南站东广场南北楼配套用房房屋租赁合同 (点击下载) 处置协议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