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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博创电工器材有限公司圭塘厂区(土地及房屋)整体租赁(租期15年)

公司名称:长沙博创电工器材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4-27 13:50:19   点击率:
标的名称 长沙博创电工器材有限公司圭塘厂区(土地及房屋)整体租赁(租期15年)
项目编号 G2026ZCZL0064 挂牌价格 373万元/第一年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4-27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5-13
标的所在地 长沙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 0731-82710596 解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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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长沙博创电工器材有限公司圭塘厂区(土地及房屋)整体租赁(租期15年)
项目编号 G2026ZCZL0064
挂牌租金 373万元/第一年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4月27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6年5月13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租赁方简况






租赁方名称 长沙博创电工器材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体院路体院巷16号
企业单位填写 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91430100183845726J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万元) 437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张斌 主要负责人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中共长沙博创电工器材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会议纪要[2025]4号
批准的监管机构 长沙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长沙国资集团班子成员工作会议纪要[2026]8号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博创公司现有在岗员工18人,现在圭塘厂区办公,后如需在圭塘厂区办公,承租方需按评估价返租。
      2.部分租赁房屋目前由原承租人租用或占用,尚未完成腾退。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
项目编号 建筑物
(构筑物)名称
地理
位置
权证号 用途 所在
层数
评估情况 挂牌情况 备注
建筑面积
(㎡)
评估价值
(元/㎡/月)
招租面积
(㎡)
出租年限
(年)
挂牌
金额
(第一年含税租金/元)
交易保证金(元)
G2026ZCZL0064 博创圭塘
宿舍202房
雨花区体院路069号014栋202 湘(2022)长沙市不动产第0395043号 住宅 2 37.33 10.79 37.33 15 3730000 932500 空置
20号栋(二
道门卫)
奎塘第003
栋全部
湘(2022)长沙市不
动产权第
0395009号
工业 1 23.86 23.86 空置
13号栋(配
电间)
奎塘第002
栋全部
湘(2022)
长沙市不
动产权第
0394936号
工业 1 168.48 168.48 空置
博创体院巷8
号栋有权证
部分
长沙市雨
花区体院
巷16号院
长房权南
自字第000417
工业 1 1256.23 1256.23 目前在租,原租赁合同于2027年3月31日到期,原租赁合同租金约定含税季度租金为74655元。
博创体院巷9
号栋有权证
部分
奎塘第004
栋全部
湘(2022)
长沙市不
动产权第
0395081号
工业 1 125.33 125.33 已签订不定期租赁协议,目前在租。
博创体院巷2
号栋有权证
部分
圭塘第011
栋全部
湘(2022)
长沙市不
动产权第
0413410号
工业 1-3 2366.86 2366.86 原租赁合同已到期,原租户到期未搬离仍按原租金标准缴纳占用费。
博创体院巷4
号栋
圭塘第009
栋全部
湘(2022)
长沙市不
动产权第
0413400号
工业 1-4 2071.76 2071.76 目前在租,原租赁合同于2027年2月28日到期,合同约定可顺延至2029年2月28日;原租赁合同租金约定一楼租金单价为16元/㎡/月、二楼租金单价为10.2元/㎡/月、附楼租金单价为10.2元/㎡/月。
博创体院巷
22号栋
圭塘第001
栋全部
湘(2022)
长沙市不
动产权第
0413387号
工业 1-3 2252.87 2252.87 ①一楼单间目前在租,原租赁合同于2026年4月30日到期。
②楼顶部分场地在租,原租赁合同于2026年6月25日到期,原合同约定半年度租金为10000元。
③3楼东侧两大两小办公室及顶楼部分目前在租,原租赁合同于2026年7月14日到期。原合同约定含税季度租金为6840元
④另有部分已签订不定期租赁协议,目前在租。
博创体院巷6
号栋东
奎塘第010
栋全部
湘(2022)
长沙市不
动产权第
0395042号
工业 1-3 993.46 993.46 空置
博创体院巷6
号栋西
奎塘第008
栋全部
湘(2022)
长沙市不
动产权第
0395080号
工业 1-3 256.04 256.04 空置
博创体院巷7
号栋有权证
部分
奎塘第006
栋全部
湘(2022)
长沙市不
动产权第
0395040号
工业 1 289.56 289.56 原租赁合同已到期,原租户到期未搬离仍按原租金标准缴纳占用费。
博创体院巷
16号栋
奎塘第012
栋全部
湘(2022)
长沙市不
动产权第
0395044号
工业 1 337.58 337.58 其中部分已签订不定期租赁协议,目前在租。
博创体院巷
12号栋有权
证部分
奎塘第013
栋全部
湘(2022)
长沙市不
动产权第
0394868号
工业 1 278.71 278.71 已签订不定期租赁协议,目前在租。
博创体院巷
19号栋有权
证部分
奎塘第015
栋全部
湘(2022)
长沙市不
动产权第
0395041号
工业 1 23.28 23.28 已签订不定期租赁协议,目前在租。
博创体院巷
土地
雨花区体
院路69号
湘(2022)
长沙市不
动产权第
0394865号
住宅 / 13570 7.19 13570 土地面积46762.05㎡,房屋占地面积12309.04㎡,道路及绿化带面积20883.01㎡,可租赁土地面积13570㎡
合计 房产:10481.35㎡;土地:13570㎡   房产:10481.35㎡;土地:13570㎡        
        资产概述:本次出租的土地范围内现有临时建筑物和未办理产权建筑共计9251.13平方米,为标的资产配套用房,具体包括:博创体院巷8号栋临建379.77㎡(其中72.96㎡安全鉴定等级B级,其余不可使用。)、博创体院巷14号栋100㎡(不可使用)、博创体院巷9号栋临建114.67㎡(不可使用)、博创体院巷2号栋临建100㎡(不可使用)、博创体院巷4号栋临建部分18.24㎡(不可使用)、博创体院巷7号栋临建222.44㎡(不可使用)、博创体院巷16号栋临建部分242.42㎡(不可使用)、博创体院巷18号栋310㎡(其中289.8㎡安全鉴定等级为B级,其余不可使用,106、107、108已签订不定期租赁协议,目前在租)、博创体院巷12号栋无权证部分81.29㎡(不可使用)、博创体院巷19号栋无权证部分36.72㎡(不可使用)、博创体院巷临建工棚21号栋120㎡(不可使用)、博创体院巷圭塘17号栋240㎡(不可使用)、博创体院巷新食堂31号栋1100㎡(安全鉴定等级B级,已签订不定期租赁协议,目前在租。)、博创体院巷门卫楼28号栋413㎡(安全鉴定等级B级,其中102、103目前在租,原合同于2028年5月31日到期,原合同约定每季度含税租金为2772元)、博创体院巷厂房电磁线车间1号栋5072.58㎡(安全鉴定等级为二级,其中1685㎡目前在租,原租赁合同于2028年6月25日到期,原合同约定2025年8月11日-2028年5月10日含税季度租金为101100元,2028年5月11日-2028年6月25日含税租金为50550元)、博创体院巷5号栋102(180㎡)(不可使用)、博创体院巷11号栋101(470㎡)(不可使用)、博创体院巷厂区公厕50㎡(不可使用)。
        特别提示,该等临时建筑物和未办理产权建筑可能因规划、整治、安全或其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而被责令拆除或改造。如遇此类情形,承租方须无条件予以配合,并应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改造、拆除等相关费用及损失,且不影响其继续履行本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支付及其他义务。租赁方及产权交易机构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亦不提供任何经济补偿或安置。
        建议承租方在参与交易前,对临时建筑物的合法性、可使用性及相关风险予以充分了解并自行评估,一旦作出承租决定即视为认可并接受前述全部安排及风险。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季度支付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2026年5月15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93.25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竞买人在“湖南省(长沙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s://zczy.csggzy.cn/portal/index)中登录交易系统,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长沙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承租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租赁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5.雨花区市政规划道路杜花路(暂未拉通),杜花路贯通前,原则上不得在杜花路规划路幅范围内投入大额改造资金,若承租方在杜花路路幅范围内有投资改造计划需向博创公司以及上级公司报备批准。
      6.以“市政道路杜花路改造”为节点划分三个阶段,各阶段租金收取模式如下:
      ①道路未启动修建的情况下正常履约第1至第5年租金373万元/年,第6至第10年租金414万元/年,第11至第15年租金471万元/年。
      ②杜花路改造期间:如杜花路拉通以及部分征拆工作启动,可出租土地及建筑面积将减少,在道路修建期间(从拆迁腾空至道路竣工联合验收道路通车使用),因改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的,减少的面积部分租金不计。
      ③杜花路拉通后:厂区条件随之得到提高,厂区收益随之提升。从杜花路通车之日起,厂区新的年租金为:按照杜花路修通之前合同约定的房屋和土地面积的租金减去因修路征拆减少的房屋和土地面积的租金,且承租方应支付的租金在上述租金的基础上上浮10%(上浮时间点为当季),同时每年按照新租金再递增2%,直到合同期满,没有使用完的免租期依然有效。
      7.租户如需自行装修,租赁期间因经营涉及的电费及其他经营相关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本次出租标的租金支付方式为季度支付,3个月租金为租赁保证金,租赁期限为15年,免租期9个月,每年可使用的免租期不超过1个月,在合同签订后租期的前9年内履行完成。如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承租方需按未能履行的租赁期限比例赔偿装修优惠期(免租期)间的租金。
      9.第三方整体租赁后,对社会公开招聘时,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租赁方歇岗人员(55人)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10.厂区红线范围内所有房屋拆改建需取得博创公司书面同意。另有部分不可使用房屋(2302.79㎡详见表三资产概述),承租方需进行修缮建设至可使用状态(房屋安全等级为B级及以上)方可使用,如需拆除,需保证交还时其房屋建筑面积不低于交付时的实测建筑面积。相关拆除或建设风险、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圭塘厂区现有仍在经营的租户,按现状交付,由承租方承接原租赁合同并履行合同中租赁方的全部权利义务。在移交过程中如有清租的需要,由租赁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如原租户在清租过程中拒绝搬离,租赁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
      12.圭塘厂区内现有租赁协议中所有租赁保证金将在交付时统一交付给承租方。
      13.市政供水、用电均已接通,可更名至承租方名下,水电更名、使用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交付日起水、电应缴纳的费用由承租方向相关部门缴纳;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物的日常维护维修保养,租赁标的内水、电、气等设备损毁,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14.承租方如提前退租,需提前6个月取得书面同意且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不满6个月,还将另外赔偿3个月租金用于补偿空置、招商损失。另承租方按现状移交资产,对厂区升级改造、装饰装修所投入成本不予补偿。
      15.圭塘厂区资产存在因市政建设而被部分征收的可能,如征拆启动,需承租方配合腾空被征收区域,拆迁补偿款分配相关事宜以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6.合同到期或承租方提前解除时,承租方新建、改建、扩建部分、装饰装修以及其他升级改造不予补偿。
      17.合同签订时,同步移交承租物业并签订交付确认书,合同签订后给予一个月接管过渡期,过渡期租金仍由租赁方收取。
      18.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期间签署《风险确认承诺书》,承诺已完整查阅并确认租赁方就标的资产交付状态、已知瑕疵、权利限制等全部披露信息,且已自行完成现场踏勘与现状核验,对标的现状无异议。
      19.承租方明确知悉,部分租赁房屋目前被原承租人占用,尚未完成腾退。租赁方按现状招租,不承诺清场腾退,报名人参与竞拍,视为同意按现状交付。租赁方不就原承租方拒不搬离或其他非出租人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无法实现清场腾退而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如承租人因本条原因未在本次交易的规定期限内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20.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出租标的的资产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成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
      21.本次交易中涉及资产面积,均以租赁方提供的资料和实际交付面积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22.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以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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