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远大一路1398号东岸城邦时代中心商场、公寓式酒店401-1租赁(租期10年) |
| 公司名称:长沙市芙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4-14 13:44:34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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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芙蓉区远大一路1398号东岸城邦时代中心商场、公寓式酒店401-1租赁(租期10年) |
| 项目编号 |
G2026ZCZL0066 |
挂牌价格 |
36.6873万元/第一年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4-1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4-21 |
| 标的所在地 |
长沙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项目联系人 |
0731-82710592 刘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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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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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
租赁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芙蓉区远大一路1398号东岸城邦时代中心商场、公寓式酒店401-1租赁(租期10年) |
| 项目编号 |
G2026ZCZL0066 |
| 挂牌租金 |
36.6873万元/第一年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4月14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6年4月21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 |
| 表二 租赁方简况 |
租 赁 方 基 本 情 况 |
租赁方名称 |
长沙市芙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住所(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街道浏阳河大道一段588号红橡华园1栋1708房 |
| 企业单位填写 |
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91430102MA4LPU9X9E |
单位性质 |
/ |
| 所属行业 |
资产运营管理 |
预算形式 |
/ |
| 企业组织形式 |
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
主管部门 |
/ |
| 法定代表人 |
陈晨 |
主要负责人 |
/ |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长沙市芙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 |
| 批准文号 |
/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 |
|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
| 序号 |
地理位置 |
所在层 |
权证号 |
本次出租面积(㎡) |
租期 (年) |
本次挂牌价格 (万元/第一年) (不含免租期) |
保证金 (万元) |
现状 |
备注 |
| 1 |
芙蓉区远大一路1398号东岸城邦时代中心商场、公寓式酒店401-1 |
4 |
湘2020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157542号 |
2058.77 |
10 |
36.6873 |
3.0573 |
空置 |
/ |
| 总计 |
/ |
/ |
2058.77 |
/ |
36.687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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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概括 |
芙蓉区远大一路1398号东岸城邦时代中心商场、公寓式酒店401-1标的权利人为租赁方曾用名长沙芙蓉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产权面积为3396.63平米,本次出租标的面积为2058.77㎡(面积以拆除后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内装饰物由最终承租方负责拆除。 |
|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6年4月21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3.0573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竞买人在“湖南省(长沙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s://zczy.csggzy.cn/portal/index”,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首季租金付至长沙联交所的指定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承租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行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约定合同期终止后承租方无违反合约前提下2个月内退还。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意向承租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租赁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如意向承租方在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承租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服务费。 5.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承租的物业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租赁期限内,未经租赁方允许,最终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 6.承租方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方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 7.该资产为位于芙蓉区东岸城邦配套商业,有商业停车场,目前为待装饰物拆除状态,二次消防需由最终承租方自行办理。 8.意向承租方应在竞价报名前与租赁方取得联系,并查勘现场,详细了解物业硬件、物业管理及相关经营行业的政策及规定,以及接受并承担水、电、消防等设施设备及前期装修等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所从事的项目需符合物业管理部门以及属地政府的规划要求,周边关系需自行协调处理,凡最终参加报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本物业现状及相关规划要求。 9.合同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整体转租给第三方承租方,最终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仅享有使用权,承租后不允许整体转租、转店经营。 10.标的按现状交付(如因业务需要增容,须经租赁方、物业方书面同意及相关部门审批),承租场地的水电气、卫生、通信、物业管理等一切运营费用,自承租场地交付给承租方之日起由承租方承担负责。 11.合同期满后,租赁方有权收回房屋进行公开招租,承租方所作装饰装修全部实行“来修去丢”原则,租赁方对原有承租方的装修费用不做任何补偿,履约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如无违约情况则2个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12.芙蓉区远大一路1398号东岸城邦时代中心商场、公寓式酒店401-1:面积2058.77㎡(面积以拆除后的实际面积为准);租赁期10年;第4、6、8、10年分别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3%;免租期10个月(分2年减免,其中第一年减免5个月,第二年减免5个月);租金不含物业费;按季度缴纳租金,每季度提前10日支付(承租人整体运营,允许部分分租,不得整体转租,一次性收取分租户租金,不得超过一个季度)。 13.清场、移交时间以双方约定时间为准。 14.本次交易中涉及资产面积,均以租赁方提供的资料和实际交付面积为准,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15.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抵押或实施其他任何导致租赁标的权利受限的行为。 16.如遇房屋政策性拆迁改造或政府政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造成租赁方和承租方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方有权解除合同。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8.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对 承 租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企业法人,企业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不接受小规模、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承租。 2.注册资本200万元及以上且为实缴、注册时间4年及以上。 3.企业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数量不少于5人。 4.具备与长沙市内国有企业开展商业合作的相关案例,且合作项目涉及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长沙联交所 |
刘洋 |
电话 |
0731—82710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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