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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程餐饮有限公司综合楼5楼招租(租期6.5年)

公司名称:长沙理程餐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2-05 11:23:30   点击率:
标的名称 长沙理程餐饮有限公司综合楼5楼招租(租期6.5年)
项目编号 G2026ZCZL0022 挂牌价格 29.596万元/(第一年)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2-05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2-25
标的所在地 长沙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 0731-82710295 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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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长沙理程餐饮有限公司综合楼5楼招租(租期6.5年)
项目编号 G2026ZCZL0022
挂牌租金 29.596万元/(第一年)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2月5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6年2月25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租赁方简况






租赁方名称 长沙理程餐饮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黄兴南路348号
企业单位填写 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914301001838432104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万元) 壹仟捌佰零叁万元整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唐昊 主要负责人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关于《长沙理程餐饮有限公司综合楼五楼资产招租方案》的请示
批准的监管机构 长沙理程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长沙理程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会会议纪要〔2025〕27号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资产位于长沙市黄兴南路348号五楼,根据日升资评报字(2025)第1101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租赁面积800㎡,其中30㎡租赁方需用于其办公,故本次租赁面积为770㎡。产权证号为长房权证芙蓉字第00028757号。标的房产产权登记的所有权人为长沙妇女用品公司,根据租赁方提供的《长沙市国资委关于调整长沙妇女用品公司公司制改革方案的补充批复》等文件,标的房产已划转至租赁方名下,尚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2.租赁方不对标的物内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拆除及处置,按现状移交给承租方。
       3.本项目无店招、电梯狭窄;因楼龄老旧,结构复杂,顶楼不能承载任何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空调外机、水箱、排烟设施等);仅提供用电负荷40KW、生活用水480吨/年。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
项目编号 土地位置 权证号 评估情况 挂牌情况 备注
面积
(㎡)
评估价值
(万元/㎡/月)
评估价值
(万元/年)
出租面积(㎡) 出租年限
(年)
挂牌金额
(第一年含税租金/万元)
交易保证金
(万元)
G2026ZCZL0022 黄兴南路348号 长房权证芙蓉字第00028757号 800 0.003203 30.7488 770 6.5 29.596 7.7 本次评估租赁面积800㎡,其中30㎡租赁方需用于其办公,故本次租赁面积为770㎡,该资产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季度支付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2026年2月25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7.7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810000072853000006;开户行:长沙银行金政支行);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资产转让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长沙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租期6.5年(含免租期),租金按季度支付,承租方在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前10个工作日内,向租赁方缴纳壹拾万元作为租赁押金,如经营业态属于其他人口密集型业态范畴(经与承租方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确定)需另行缴纳贰拾万元消防保证金(消防保证金需与租赁押金同时缴纳,共叁拾万元)。自第3年开始租金每2年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3%;合同生效后给与承租方每租赁一年不大于18天的装修优惠期(免租期),具体分配方式以租赁合同为准。
       5.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移交,承租方不得拒绝接收标的。如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主动放弃本项目,已支付的首期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承租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租赁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7.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租赁期间因经营涉及的电费及其他经营相关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出租标的的资产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成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
       10.租赁期内,承租方若发生提前退租,不再享受装修优惠期(含已享受和未享受的),按未能履行的租赁期限比例赔偿装修优惠期(免租期)的租金。
       11.承租方作为租赁标的资产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需负责租赁标的范围内消防安全、职业健康、精神文明、平安建设、综治维稳等有关使用安全工作,接受租赁方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整改。
       12.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抵押或实施其他任何导致租赁标的权利受限的行为,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不得用于经营易燃易爆物品销售等特殊行业或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的行业。
       13.本项目优先考虑办公、零售百货等业态,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标的建筑物的用途,不可做餐饮、酒吧、ktv、酒店民宿。承租方如需经营其他人口密集型业态,需取得租赁方书面同意。承租方需自行解决消防安全、水电用量、大型空调外机、废水排放等问题。合同签订后,凡经营涉及的所有行政许可和报批(包括但不限于二次消防、安全许可、专项资质认证、广告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租赁方予以配合。
       14.承租方投入的不可移除的装修和配套设施,在租赁期满或提前退场后,应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无偿移交租赁方,租赁方不再对此给予任何补偿。
       15.租赁期内承租方自行承担项目运营管理等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网费、室内设施维修费、税费,以及其他依法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16.承租方不得进行改变主体结构的装修,其余装修方案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相关方案和资料报租赁方备案。
       17.承租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租赁方对于物业经营管理的相关规定。承租方应自行了解相关经营业态的政策,确保合法合规经营,如有违法乱纪及超范围经营活动,一经发现,租赁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约,且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不承担损失赔偿。
       18.如遇政府征收、征用租赁物业的,资产租赁合同终止,租赁方应一次性无息全额退还未到期的剩余租金及押金。该征收所获得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土地等依法属于租赁方所有的补偿费用归租赁方所有,承租方添置或添附的装饰装修设备设施等依法应属于承租方的补偿费用归承租方所有,双方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规定处理。
       19.本次交易中涉及资产面积,均以租赁方提供的资料和实际交付面积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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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指导)人 长沙联交所 李女士 联系方式 82710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