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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大附中博才实验中学(大科城校区)校园超市出租(租期三年)

公司名称:湖南师大附中博才实验中学  发布时间:2026-01-29 14:57:27   点击率:
标的名称 湖南师大附中博才实验中学(大科城校区)校园超市出租(租期三年)
项目编号 G2026ZCZL0020 挂牌价格 4.58万元/第一年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1-29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2-04
标的所在地 长沙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 0731-82897664 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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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湖南师大附中博才实验中学(大科城校区)校园超市出租(租期三年)
项目编号 G2026ZCZL0020
挂牌租金 4.58万元/第一年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1月29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6年2月4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租赁方简况






租赁方名称 湖南师大附中博才实验中学
住所(地址) 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街道麓山南路新棠巷1号
企业单位填写 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 单位性质 事业单位
所属行业 / 预算形式 财政补助【财政补助(全额)】
企业组织形式 / 事业单位法人证号 124301046940038468
注册资本(万元) / 主管部门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中共湖南师大附中博才实验中学委员会会议纪要
批准的监管机构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号 湖南湘江新区收文处理单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需向租赁方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包括但不限于:饮用水、预包装食品、卫生用品、日用百货、农产品、厨日用杂品,便利店经营和便利店连锁经营,饮料及冷饮服务);具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ISO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期内的ISO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证书;具有长沙市公办中小学校超市承租及运营经验(需提供至少2家学校的租赁合同复印件);承租方需提供近两年从正规供货商(3家及以上)采购商品的合同(复印件)如逾期未提供以上资料,视为最终承租方放弃相应权利,租赁方有权不与其签订合同(合同已于长沙联交所备查,意向承租方可至长沙联交所进行查阅),造成无法签订合同的后果由最终承租方自行承担,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项目编号 建筑物
(构筑物)名称
地理位置 权证号 评估情况 挂牌面积
(㎡)
租期
(年)
保证金
(万元)
挂牌金额
(万元/第一年)
面积
(平方米)
评估租金
(万元/年)
G2026ZCZL0020 校园超市 麓山南路
新棠巷1号
/ 65 4.58 65 3 1.2 4.58
标的物概况        校园超市房产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校园超市仍在运营中,签订的临时租赁协议期限到资产租赁挂牌结果公示之日终止;原承租户有优先承租权。出租方负责清场工作,最终承租方配合。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或分期()(√或╳)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6年2月4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1.2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810000072853000006;开户行:长沙银行金政支行]。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转为租金。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长沙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需向租赁方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包括但不限于:饮用水、预包装食品、卫生用品、果品、蔬菜、日用百货、农产品、厨日用杂品,便利店经营和便利店连锁经营,饮料及冷饮服务);具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ISO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期内的ISO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证书;具有长沙市公办中小学校超市承租及运营经验(需提供至少2家学校的租赁合同复印件);承租方需提供近两年从正规供货商(3家及以上)采购商品的合同(复印件)如逾期未提供以上资料,视为最终承租方放弃相应权利,租赁方有权不与其签订合同(合同已于长沙联交所备查,意向承租方可至长沙联交所进行查阅),造成无法签订合同的后果由最终承租方自行承担,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5.意向承租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租赁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由最终承租方承担。
      8.租金为年度支付,先付后租,租金每年递增2%。在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须先向租赁方交纳一年的租金。第一次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以后每次租金,在该周期开始计算前一周内交纳。标的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移交。
      9.承租方必须坚持“三服务、两育人”的高校后勤工作宗旨,遵守《食品安全法》、《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方针政策,服从租赁方的监督管理与业务指导。
      10.承租方必须自觉遵守省、市、区级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公安、消防、环保等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接受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台账,确保食品安全,并依法缴纳各种税费。
      11.承租方在入场经营前应对经营服务场所进行全面装修,装修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法》的要求,并修整水电管网、给排水设施、“五防”设施、消防安保设施等。
      12.承租方应主要经营饮料、包装食品、零食、日用文具及简单生活用品,满足学生日常即时性消费需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退租时装修适用“来修去丢”的原则,对改变标的内部房屋结构或设施的,租赁方有权要求最终承租方按原状恢复或要求最终承租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1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交易价款和服务费不因面积变化而变化。如意向承租方在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承租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服务费。
      14.意向承租方应在竞价报名前查勘现场,并详细了解房屋硬件、物业管理及相关经营行业的政策及规定。所从事的项目需符合物业管理部门以及属地政府的规划要求,周边关系需自行协调处理,凡最终参加报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本物业现状及相关规划要求。
      15.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闭路电视费、网络费用等在租赁期间应缴纳的费用由承租方每月自行向相关部门缴纳
      16.租赁期间不得将承租的房屋私自转租、分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
      17.本次交易中涉及资产面积,全部以租赁方提供的资料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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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指导)人 长沙联交所 宋女士 电话 0731—82897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