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长沙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公交车车身广告位招租(租期三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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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挂牌 |
本次挂牌 |
挂牌编号 |
G2025ZCZL0036 |
G2025ZCZL0109 |
挂牌时间 |
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28日(20个工作日) |
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26日(20个工作日) |
挂牌价格 |
3513.52万元 |
3162.17万元 |
交易条件 |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5年5月28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400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竞买人在“湖南省(长沙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s://zczy.csggzy.cn/portal/index)中登录交易系统,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公交车广告媒体位租赁经营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20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长沙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公交车广告媒体位租赁经营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意向承租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5.租金缴纳方式及履约保证 ①租金缴纳方式:承租方按照“先交后用,按季交纳,季末结算”的原则,在每季度末将下个季度的租金向出租方足额交清,据实结算,结算车辆数以招租方提供的数据为准,租金一季一付。成交价即为合同首年的租金金额,第二年租金在首年租金基础上上浮3.18%,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租金基础上上浮3.27%。 ②履约担保:承租方应按规定以成交价的10%为标准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时,在结清所有相互的债权债务后,履约保证金仍有剩余的,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承租方。 6.本次项目在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最终承租方承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5年9月26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400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竞买人在“湖南省(长沙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s://zczy.csggzy.cn/portal/index)中登录交易系统,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公交车广告媒体位租赁经营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20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长沙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公交车广告媒体位租赁经营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意向承租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5.租金缴纳方式及履约保证 ①租金缴纳方式:承租方按照“先交后用,按季交纳,季末结算”的原则,在每季度末将下个季度的租金向出租方足额交清,据实结算,结算车辆数以招租方提供的数据为准,租金一季一付。成交价即为合同首年的租金金额,第二年租金在首年租金基础上上浮2.862%,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租金基础上上浮2.943%。 ②履约担保:承租方应以成交价为标准的2个月租金金额标准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时,在结清所有相互的债权债务后,履约保证金仍有剩余的,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承租方。 6.本次项目在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最终承租方承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合同签约公交车辆数按合同签订时实际常规公交运营车辆数计算,后期结算车辆数按长沙公交运营有限公司每月确认的常规公交运营车辆数计算。 |
对 承 租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须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具备广告代理发布经营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意向方提供财务管理制度)。 3.具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意向承租方提供社保证明)。 4.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意向承租方提供书面查询记录及书面声明)。 5.意向承租方及其出资方、子公司对长沙公交集团及其子公司在广告业务合作上未有逾期欠款的行为(由意向方出具书面承诺,出租方提供逾期欠款公司名单)。 |
1.须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具备广告代理发布经营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意向方提供财务管理制度)。 3.具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意向承租方提供社保证明)。 4.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意向承租方提供书面查询记录及书面声明)。 5.意向承租方及其出资方、子公司对长沙公交集团及其子公司在广告业务合作上未有逾期欠款的行为(由意向方出具书面承诺,出租方提供逾期欠款公司名单)。 |
其他需披 露的事项 |
根据公司提供的《公交车广告媒体位租赁经营合同》(已提交至长沙联交所备查),本次评估的公交车辆的权属均为长沙公交运营有限公司所有,合同约定长沙公交运营有限公司同意将其名下所有公交车辆的广告媒体位租赁给长沙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由长沙公交集团有限公司招租广告经营单位进行公交车广告发布,租赁期为合同期限3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根据公司提供的《公交车广告媒体位租赁经营合同》(已提交至长沙联交所备查),本次评估的公交车辆的权属均为长沙公交运营有限公司所有,合同约定长沙公交运营有限公司同意将其名下所有公交车辆的广告媒体位租赁给长沙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由长沙公交集团有限公司招租广告经营单位进行公交车广告发布,租赁期为合同期限3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