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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岳麓区雨敞坪镇麻田磷矿149815平方米土地招租(租期15年)

公司名称:长沙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8-21 10:51:33   点击率:
标的名称 长沙市岳麓区雨敞坪镇麻田磷矿149815平方米土地招租(租期15年)
项目编号 G2025ZCZL0083 挂牌价格 108万元/第一年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8-21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9-04
标的所在地 长沙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 0731—82710596 解泽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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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长沙市岳麓区雨敞坪镇麻田磷矿149815平方米土地招租(租期15年)
项目编号 G2025ZCZL0083
挂牌租金 108万元/第一年
挂牌起始日期 2025年8月21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5年9月4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
表二 租赁方简况






租赁方名称 长沙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街道浏阳河路412号国立大厦五楼
企业单位填写 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91430100736767220B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其他金融业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万元) 200000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刘建桥 主要负责人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长沙国资集团班子成员工作会议纪要[2025]19号
批准的监管机构 /
批准文号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本次招租标的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雨敞坪镇泉水湖村,土地权证号为:长国用(2011)第072139号,该资产由四个地块和道路组成,其中道路占地约16880.41㎡(约25亩),已用作当地村民的进出道路;1号地块占地约为130706㎡(约196亩),为原麻田磷矿废弃的露采区,目前形成一个露采矿坑;2号地块占地约19109㎡(约29亩),为原麻田磷矿废弃的生活办公区,场地内目前遗留有6栋无权证已废弃的建筑待拆除,已修建围墙进行封闭管理;3号地块占地约为13103㎡(约20亩),位于矿区内一条小型冲沟处,目前植被恢复较好,被周边村民的山地包围;4号地块占地约为289618㎡(约434亩),为原麻田磷矿的废渣堆放场地(尾矿库),存在某些矿物质超标情况。基于以上情况,该宗土地中3号地块和4号地块暂不具备租赁条件。本次拟将该宗土地中的1号和2号地块共计149815㎡(约225亩)进行公开招租。现状为水库、道路、尾矿库、林地,地面未做硬化处理,地面不平整、无照明,维护保养一般。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
项目编号 土地位置 权证号 土地
性质
土地
用途
评估情况 挂牌情况 备注
面积
(㎡)
评估租金(元/㎡/月) 出租面积(㎡) 出租年限(年) 挂牌金额
(元/第一年
租金)
交易保证金(元)
G2025ZCZL0083 岳麓区雨敞坪镇泉水湖村 长国用(2011)第072139号 划拨 工业用地 469416.41 0.6 149815 15 1080000 300000 由长沙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季度支付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5年9月4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30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竞买人在“湖南省(长沙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s://zczy.csggzy.cn/portal/index)中登录交易系统,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场地使用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长沙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场地使用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承租方在租赁合同期内,必须每年向出租方提交2次(上半年、下半年各1次)地表水监测分析报告,一旦发现问题,承租方应立即负责整改,直至达标为止。
         5.承租方在承租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标的权证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租赁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
         6.该宗地内3号和4号地块严禁使用,一旦发现承租方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有权追究其责任。
         7.承租方负责项目建设的所有报建手续和费用,自行协调项目运营时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和任何补偿。合同签订后若因项目审批通不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8.已废弃建筑严禁使用,如需拆除由承租方负责,所有拆除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9.宗地内现有道路为进山和当地村民出进之路(不在招租面积内),承租方不能因项目建设影响正常出进,如因项目建设影响出进或对道路造成破坏,所有责任和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10.资产现处于在闲置状态,符合当地政府区域规划和业态要求,严禁做消纳场使用,一旦发现其做消纳场,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且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1.《场地使用租赁合同》已提交至长沙联交所备查,意向受让方报名即视为认可《场地使用租赁合同》全部内容。
         12.租金按季度支付,租赁保证金:150万元,租赁期限15年,租赁免租期为6个月,租金递增比例为每两年上调3%。
         13.项目成交后,涉及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费用交易双方按比例各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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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指导)人 长沙联交所 解泽薇 电话 0731—82710596
产交服务中心 吴丁 0731—85514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