麓山景区管理处半山亭&峰回路转两处门店招租(租期5年) |
公司名称:长沙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管理处(长沙市岳麓山公园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5-07-04 16:11:11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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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麓山景区管理处半山亭&峰回路转两处门店招租(租期5年) |
项目编号 |
G2025ZCZL0062-G2025ZCZL0063 |
挂牌价格 |
详见表三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7-0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7-17 |
标的所在地 |
长沙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项目联系人 |
0731-82710596 解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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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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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
租赁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麓山景区管理处半山亭&峰回路转两处门店招租(租期5年) |
项目编号 |
详见表三 |
挂牌租金 |
详见表三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年7月4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5年7月17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表二 租赁方简况 |
租 赁 方 基 本 情 况 |
租赁方名称 |
长沙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管理处(长沙市岳麓山公园管理处) |
住所(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山 |
企业单位填写 |
事业单位填写 |
注册号 |
/ |
单位性质 |
事业单位 |
所属行业 |
/ |
预算形式 |
二级预算单位 |
企业组织形式 |
/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12430100444905871N |
注册资本(万元) |
/ |
主管部门 |
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主要负责人 |
彭志浩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麓山景区管理处党委(扩大)会议纪要2025年第4次 局党委会会议纪要2025年第8次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 |
批准文号 |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关于麓山景区峰回路转小卖部等门店出租的复函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 |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使用权 |
人民币单位:万元 |
项目编号 |
标的位置 |
权证号 |
用途 |
评估情况 |
挂牌情况 |
备注 |
面积 (㎡) |
评估价值 (年租金) |
招租面积(㎡) |
出租年限 (年) |
挂牌金额 (第一年含税租金) |
交易保证金 |
G2025ZCZL0062 |
峰回路转门店(麓山景区原鸟语林下行100米) |
/ |
商业 |
104.1 |
15.8 |
104.1 |
5 |
15.8 |
15.8 |
仅有室内面积,无外坪,目前空置。 |
G2025ZCZL0063 |
半山亭门店(麓山寺右侧) |
/ |
161.34 |
26.66 |
161.34 |
5 |
26.66 |
26.66 |
室内61.66m²室外99.68m²,含小卖部,不含蒋翊武生平事迹陈列室,目前空置。 |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年度支付 |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5年7月17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详见表三)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竞买人在“湖南省(长沙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s://zczy.csggzy.cn/portal/index/portal/index"中登录交易系统,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麓山景区门店经营管理合同》(详见附件)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长沙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麓山景区门店经营管理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承租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租赁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5.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6.本次出租标的现状交付,租户如需自行装修,租赁期间因经营涉及的电费及其他经营相关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本次出租标的的租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费采用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为年度付(含特许经营费),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10%收取(现金),租赁期限为5年,年租金按3%每年递增,不设装修免租期。 8.峰回路转门店经营范围:茶饮、小食品等;半山亭茶室经营范围:茶饮、旅游纪念品等,禁止经营香烛、鞭炮、纸钱。 9.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出租标的的资产竞价方式、实际情况、存在的瑕疵以及《麓山景区门店经营管理合同》(详见附件)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成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 10.本次交易中涉及资产面积,均以租赁方提供的资料和实际交付面积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
对 承 租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长沙联交所 |
解女士 |
电话 |
0731-82710596 |
麓山景区门店经营管理合同 (点击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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