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就业培训和群众文化活动中心整栋租赁(租期8年) |
公司名称: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4-03-21 15:03:52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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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就业培训和群众文化活动中心整栋租赁(租期8年) |
项目编号 |
G2024ZCZL0022 |
挂牌价格 |
327.0939万元/第一年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3-2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4-03 |
标的所在地 |
长沙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项目联系人 |
0731-82897652 张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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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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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
租赁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就业培训和群众文化活动中心整栋租赁(租期8年) |
项目编号 |
G2024ZCZL0022 |
挂牌租金 |
327.0939万元/第一年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3月21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4年4月3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表二 租赁方简况 |
租 赁 方 基 本 情 况 |
租赁方名称 |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办事处 |
住所(地址) |
麓山南路999号岳麓街道办事处 |
企业单位填写 |
事业单位填写 |
注册号 |
/ |
单位性质 |
机关 |
所属行业 |
/ |
预算形式 |
全额拨款 |
企业组织形式 |
/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11430104006142093R |
注册资本(万元) |
/ |
主管部门 |
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 |
法定代表人 |
/ |
主要负责人 |
陶华山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关于街道制造业楼运营事项会议纪要麓办纪要[2022]8号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 |
批准文号 |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文电处理单(CZB23081601)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截止本次评估基准日,标的房屋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 根据租赁方提供的《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复核表》(中心案卷编号:20050948X1)及《关于配套用房面积的说明》,本次整体租赁面积为7787.95平方米。 |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
人民币单位:万元 |
建筑物 (构筑物)名称 |
地理位置 |
权证号 |
用途 |
所在层数 |
评估情况 |
挂牌情况 |
备注 |
建筑面积 (㎡) |
评估价值 (年租金) |
招租面积(㎡) |
出租年限 (年) |
挂牌金额 (第一年含税租金) |
交易保证金 |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就业培训和群众文化活动中心整栋租赁(租期8年) |
麓山南路999号岳麓街道办事处 |
/ |
非住宅 |
/ |
7787.95 |
327.0939 |
7787.95 |
8 |
327.0939 |
100 |
空置 |
标的物概况 |
标的房屋位于岳麓区麓山南路999号,东临岳麓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西临西二环辅路,周边有左家垅生鲜批发市场、中南大学、麓山科创园等,房屋总层数8层(含屋顶层),其中-1层为车库,整栋配有一台电梯上下行,水电网卫齐全;配套用房总层数2层,整栋楼梯上下行,水电网卫齐全,本次标的为整体招租。 |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或分期(√)(√或╳) |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4年4月3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100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的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一旦报名成功则视同标的的价值及现状、存在的瑕疵等予以认可,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租赁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承租方在承租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标的权证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租赁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意向承租方在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承租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服务费。 5.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租赁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6.本次标的为整体出租,本次招租面积为挂牌公告中资产权证面积,最终以租赁方实际交付面积为准,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7.租赁期限为8年,免租期为6个月,租金从第四年开始每两年递增2%,租赁保证金为成交价2个月租金,租金按半年支付,先付后用。 8.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分租或交换租赁物业;承租方如需装修或改造租赁物业,需向租赁方缴纳装修质量保证金40万元,并按规定经行政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动工,完工后凭验收单(报告)一次性退还装修保证金(无息);承租方应对房屋结构安全负全责,对房屋重新装修和改造前,必须提供装修设计方案,报办事处备案,承租方在投入使用前必须通过消防部门审查验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0.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对 承 租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联交所联系人 |
张雁南 |
电话 |
0731—82897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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