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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原福利院大楼及附属设施整体出租(租期五年)

公司名称:宁乡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12-14 15:02:55   点击率:
标的名称 宁乡市原福利院大楼及附属设施整体出租(租期五年)
项目编号 G2022ZCZL0256 挂牌价格 179.692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2-12-14 挂牌截止日期 2022-12-27
标的所在地 宁乡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 0731-82897652 张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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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宁乡市原福利院大楼及附属设施整体出租(租期五年)
项目编号 G2022ZCZL0256
挂牌租金 179.692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2年12月14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2年12月27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租赁方简况






租赁方名称 宁乡市民政局
住所(地址) 宁乡市玉潭街道春城北路221号
企业单位填写 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 单位性质 机关
所属行业 / 预算形式 财政补助全额
企业组织形式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11430124006166239w
注册资本(万元) / 主管部门 宁乡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 陈科军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宁民字【2022】32号
批准的监管机构 宁乡市人民政府宁乡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批准文号 宁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请示性公文处理单、宁国资[2022]145号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人民币单位:万元 
建筑物(构筑物)名称 地理位置 出租楼层 权证号 设计用途 出租年限
(年)
评估情况
面积
(平方米)
评估租金
宁乡市历经铺镇金南村喇叭口原福利院大楼 宁乡市历经铺镇金南村喇叭口 1-5/5 宁房权证历经铺字
第00022679号
住宅、营业 5 3529.35 35.9384万元/年,共计179.6920万元
1/1 宁房权证历经铺字
第00022680号
其他用途 571.80
1-2/2 宁房权证历经铺字
第00022681号
住宅 310.23
标的物概况      1.本标的位于宁乡市历经铺镇金南村喇叭口原福利院大楼房地产,评估总建筑面积4411.38平方米;
     2.每年租金评估价为35.9384万元,五年租金挂牌价共为179.692万元,合同一次签订,租金一年一付(如产生溢价,则分摊至每年的年租金里面);
     3.具体细节详见湖南锦鑫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湘锦鑫房评报字[2022]第22-A-101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或分期()(√或╳)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2年12月27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10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帐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均由最终承租方承担。
     6.每年租金为35.9384万元,五年租金挂牌价为179.692万元,合同一次签订,租金一年一付(如产生溢价,则分摊至每年的年租金里面)。
     7.全部标的均以现状进行交接。
     8.合同签订后未经租赁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分租、交换租赁物业,否则视为违约,租赁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如需装修或改造租赁物业,需向租赁方出具书面报告,经租赁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动工。
     9.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全部以清场后的状态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项目成交后的交割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资料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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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指导)人 联交所联系人 张雁南 电话 15874288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