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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绕城高速、机场高速等10个收费站安全岛滚动灯箱、LED屏广告位的70%广告资源租赁(第三次)

公司名称:湖南广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12-02 10:51:21   点击率:
标的名称 长沙绕城高速、机场高速等10个收费站安全岛滚动灯箱、LED屏广告位的70%广告资源租赁(第三次)
项目编号 G2022ZCZL0251 挂牌价格 50万元(第一年)
挂牌起始日期 2022-12-02 挂牌截止日期 2022-12-15
标的所在地 长沙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 0731—82710292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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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长沙绕城高速万家丽南收费站、黄花塘收费站、星城收费站、新港收费站、万家丽北收费站和长沙机场高速榔梨收费站安全岛39个落地式滚动灯箱及长沙绕城高速洞井收费站、大托收费站、金桥收费站、望城经开区收费站安全岛33块LED屏广告位的70%广告资源租赁(第三次)
项目编号 G2022ZCZL0251
挂牌租金 50万元(第一年)
挂牌起始日期 2022年12月2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2年12月15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
表二 租赁方简况






租赁方名称 湖南广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街道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芙蓉盛世花园二期C、D、H栋1508号
企业单位填写 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91430105MA4Q66PJ14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服务行业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万元) 1000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李铭 主要负责人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关于绕城高速广告资源进行公开招租事宜的会议纪要
批准的监管机构 长沙环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长沙环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请示性公文处理单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本次公开招租标的面积以租赁方提供的数据为准,并以实际情况进行交付,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
人民币单位:万元 
序号 建筑物(构筑物)名称 地理位置 出租年限(年) 前次挂牌价格
(第一年)
本次挂牌价格
(第一年)
1 绕城高速万家丽南收费站安全岛落地滚动灯箱5个 绕城高速西南段 1 85.5 50
2 绕城高速黄花塘收费站安全岛落地滚动灯箱8个 绕城高速西南段
3 绕城高速星城收费站安全岛落地滚动灯箱4个 绕城高速西北段
4 绕城高速新港收费站安全岛落地滚动灯箱8个 绕城高速西北段
5 绕城高速万家丽北收费站安全岛落地滚动灯箱9个 绕城高速西北段
6 机场高速榔梨收费站安全岛落地滚动灯箱5个 机场高速
7 绕城高速洞井收费站安全岛LED电子屏7个 绕城高速西南段
8 绕城高速大托收费站安全岛LED电子屏9个 绕城高速西南段
9 绕城高速金桥收费站安全岛LED电子屏7个 绕城高速西北段
10 绕城高速望城经开区收费站安全岛LED电子屏10个 绕城高速西北段
标的物概况 标的物为长沙绕城高速、机场高速收费站安全岛处滚动灯箱和LED屏,尺寸1.27M*1.85M,其中滚动灯箱共计39个,LED屏共计33块。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期2022年12月15日16:00之前(已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10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允许他人代缴。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租期贰年,租金支付方式为半年一付,不约定履约保证金。
     5.项目成交后,涉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长沙联交所所需要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租赁方全部承担。
     6.标的移交时间:以挂牌交易后确定的最终承租人实际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以现状进行移交。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8.承租方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中需书面承诺广告内容合法合规。
     9.租赁内容为本次发布租赁标的的70%(即各广告设施10个展示画面中的7个展示画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户外广告发布相关从业资质的广告代理公司,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网络竞价
项目联系(指导)人 联交所联系人 刘洋 电话 0731—82710292
产交服务中心 刘庭晖 0731—85514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