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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郡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1台思威牌小型越野客车转让

公司名称:长沙郡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12-16 13:30:52   点击率:
标的名称 长沙郡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1台思威牌小型越野客车转让
项目编号 G2025SWZC0185 挂牌价格 0.412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5-12-16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3-10
标的所在地 长沙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75日
项目联系人 0731-82710291 伍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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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长沙郡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1台思威牌小型越野客车转让
项目编号 G2025SWZC0185
挂牌价格 0.412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5年12月16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6年3月10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75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同意按15日为周期延期,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长沙郡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双杨路1299号“东岸梅园”B区A栋二楼125复、126复房
企业单位填写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91430102550731377E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万元) 500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宋澜 主要负责人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长沙郡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会议决议(一)
批准的监管机构 /
批准文号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特别提示: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物的质量、使用性能、瑕疵进行充分了解,一旦报名成功则视同对标的物价值及使用功能等予以认可,成交后,因标的物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注: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写本表。
表三 转让资产明细清单——车辆
人民币单位:元
序号 挂牌编号 车辆型号 颜色 牌照号码 购买年月 原值 评估现值 挂牌价格 备注
1 G2025SWZC0185 思威牌
小型越野客车
黑色 湘A3JC81 2011.2.28 214705 4120 4120 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或分期(×)(√或×)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205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810000072853000006;开户行:长沙银行金政支行)。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车辆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受让方报价前,应向车辆管理所、税务局等政府部门,对交易标的物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成交后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或需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3.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双方盖章签字后即生效,原则上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转至转让方以下指定收款账户(开户名:长沙郡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账号:8111601011400747386)。
      4.交易成功后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视为毁约,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交易产生的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损失、弥补重新网络竞价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差价等;如未达成交易,则竞价结束后未成交的竞买人保证金原路退回。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如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覆盖联交所的服务费用,差额费用由受让方补足。
      6.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7.车辆过户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配合,可能产生的登记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8.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一旦报名成功则视同对标的物价值及使用功能等予以认可,成交后,因标的物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本次处置车辆的过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车辆过户相关规定并承担车辆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手续费等。
      10.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转让的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转让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相关约定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如意向受让方在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服务费。
      11.车辆移交前产生的违章费用、过路过桥费用、滞纳金、停车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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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指导)人 长沙联交所 伍先生 电话 0731—82710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