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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兴街组团A1栋-101门面转让

公司名称:长沙麓山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6-02 10:21:57   点击率:
标的名称 三兴街组团A1栋-101门面转让
项目编号 G2023SWZC0062 挂牌价格 677.862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6-02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6-15
标的所在地 长沙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 0731—82710291 伍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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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三兴街组团A1栋-101门面转让
项目编号 G2023SWZC0062
挂牌价格 677.862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6月2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3年6月15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
表二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长沙麓山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85号
企业单位填写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91430104053891767U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有限公司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万元) 壹亿贰仟万元整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张志 主要负责人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长沙麓山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专题会议纪要【2023】7号、10号、13号
批准的监管机构 长沙麓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长沙麓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2]21号、专题会议纪要(2023年第7次)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特别提示:
     1.本次出让的A栋101商铺已签订租赁合同,租约2028年8月到期。房屋已被第三方非法侵占,转让方已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房屋。转让方只负责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不负责腾房交付,最终受让方受让该商铺后须与第三方协商租赁解除或租金收取手续或房屋清退,房屋交付风险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可以协助办理租赁合同变更手续。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房屋现有状况接收标的房产,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否则将视为违约。
  注: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写本表。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
人民币单位:万元 
项目编号 建筑物
名称
地址 权证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房屋现状 用途 备注
G2023SWZC0038 三兴街组团
A1栋-101
三兴街组团
A1栋-101
长房权证天心字
第713032823号
1101.14 753.18 677.862 毛坯
在租
商业 租期至2028年8月。
总计 1,843.23 753.18 677.862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或分期()(√或╳)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3年6月15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300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资产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一旦报名成功则视同对标的物价值及使用功能等予以认可,成交后,因标的物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本次交易中涉及产权面积,全部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现发权证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8.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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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指导)人 联交所联系人 伍先生 电话 0731—82710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