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一批闲置固定资产(京东无人超市设备)转让 |
项目编号 |
G2022SWZC0200 |
挂牌价格 |
9.820875万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11月25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2年12月1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 |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湖南湘江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住所(地址) |
岳麓区天顶街道环湖路1177号方茂苑(二期)第13栋2712房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注册号 |
91430104557632005W |
单位性质 |
/ |
所属行业 |
市政设施管理 |
预算形式 |
/ |
企业组织形式 |
有限责任公司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0 |
主管部门 |
/ |
法定代表人 |
肖潇 |
主要负责人 |
/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湘江运营公司2021年第25次董事会会议纪要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收文处理单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1、本次处置标的存放在梅溪湖金茂南塔仓库。 2、本次处置的所有设备均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 |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 |
人民币单位:元 |
序号 |
名称及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账面价值 |
评估现值 |
挂牌价 |
1 |
京东无人超市-结算通道 |
套 |
1 |
129,984.09 |
51,659.87 |
98,208.75 |
2 |
京东无人超市-人脸识别系统 |
套 |
1 |
74,914.24 |
29,773.32 |
|
3 |
京东无人超市-图像采集设备1 |
台 |
1 |
1,352.18 |
537.43 |
|
4 |
京东无人超市-图像采集设备2 |
台 |
1 |
1,352.18 |
537.43 |
|
5 |
京东无人超市-价签打印机 |
台 |
1 |
6,905.24 |
2,744.34 |
|
6 |
京东无人超市-闸机 |
台 |
1 |
26,859.45 |
10,674.78 |
|
7 |
京东无人超市-服务器 |
台 |
1 |
2,877.09 |
1,143.47 |
|
8 |
京东无人超市不锈钢操作台 |
张 |
1 |
1,477.75 |
884.77 |
|
9 |
京东无人超市立柜 |
个 |
1 |
16,601.41 |
7,908.25 |
|
10 |
京东无人超市智能督导服务器 |
个 |
1 |
1,896.48 |
903.47 |
|
11 |
京东无人超市合并分区功放音频设备 |
台 |
1 |
1,724.23 |
821.23 |
|
12 |
京东无人超市-电脑主机 |
台 |
1 |
2,641.24 |
1,049.64 |
|
总计 |
12 |
268,585.58 |
108,638.00 |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2年12月1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4万元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若资产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该标的以实际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物的质量、使用性能、瑕疵、数量等进行充分了解,一旦报名成功则视同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实物现状、价值、数量、瑕疵及使用功能等予以认可,并依据对标的的充分了解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挂牌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因标的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数量及资产质量瑕疵、披露信息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不得在提货时提出以质量、重量、使用性能等为理由来调整挂牌价格和交易服务费,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项目成交后,涉及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均由受让方承担。 7、在转让标的物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不属于标的指定存放范围内的物品受让方不得取走、损毁,如受让方或受让方委派的工作人员对标的吊装、运输等施工过程中造成其他非拍设备或物品损毁及人身伤害等全部责任概由受让方承担,并且根据损坏程度照价赔偿,拆除期间不得影响转让方的正常生产经营。 8、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物的保管责任,标的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支付了所有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标的物清运出场,清运出场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 9、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让方根据合同金额,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发票。 |
对 受 让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关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联交所联系人 |
刘慧婷 |
电话 |
0731—82906688 |
产交服务中心 |
刘庭晖 |
0731—85514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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