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联创公共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一批监控摄像头存货转让(再次挂牌) |
公司名称:长沙联创公共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2-06-29 15:50:32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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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长沙联创公共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一批监控摄像头存货转让(再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G2022SWZC0082-83 |
挂牌价格 |
145.47万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6-2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7-12 |
标的所在地 |
长沙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项目联系人 |
0731—82906688 刘慧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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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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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一批监控摄像头存货转让(再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G2022SWZC0082-83 |
挂牌价格 |
145.47万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6月29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2年7月12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 |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长沙联创公共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西湖街道枫林一路西湖文化园创意文化街58小镇A5栋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注册号 |
91430100MA4QUJ7X8B |
单位性质 |
/ |
所属行业 |
计算机技术、软件服务 |
预算形式 |
/ |
企业组织形式 |
有限责任公司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00 |
主管部门 |
/ |
法定代表人 |
何晓 |
主要负责人 |
/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关于联创公司存货挂牌的决定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1年第26期)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1、本次处置的资产主要为一批监控摄像头,过程中已使用产生相应的折损、瑕疵和质量问题。评估现值为资产残值,本次转让的资产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2、本次挂牌资产主要存放于长沙市岳麓区洋湖湘江时代。 |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存货 |
人民币单位:万元 |
序号 |
挂牌编号 |
名称及规格型号 |
数量 |
原值 |
评估现值 |
挂牌价 |
保证金 |
备注 |
1 |
G2022SWZC0082 |
海康球型移动版摄像机 DS-2CD7D47PZC-IZ6-9mm |
70 |
4.69836 |
3.675 |
53.47 |
16.05 |
标段一 |
海康筒型移动版摄像机 DS-2CD7TPZC-LZS6-9mm |
460 |
30.63852 |
23.5165 |
海康筒型联通版摄像机 DS-2CD7T47VD-R6(6-9mm) |
896 |
59.421876 |
46.4128 |
2 |
G2022SWZC0083 |
华为筒型2120-SIU摄像机 |
1612 |
127.162493 |
89.1436 |
92 |
27.6 |
标段二 |
华为筒型2120-SIU摄像机 |
16 |
1.299083 |
0.8848 |
华为球型3220-SIU摄像机 |
232 |
18.272566 |
12.6672 |
华为筒型2120-I-P3.6mm |
100 |
5.5 |
4.55 |
合计 |
3386 |
246.992898 |
180.8499 |
145.47 |
4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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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2年7月12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详见挂牌清单)到项目指定账户(详见挂牌表三,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允许他人代缴(须备注被代缴人名字)。交易结束后竞买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资产转让成交,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该标的以实际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物的质量、使用性能、瑕疵、数量等进行充分了解,一旦报名成功则视同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实物现状、价值、数量、瑕疵及使用功能等予以认可,并依据对标的的充分了解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挂牌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因标的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数量及资产质量瑕疵、披露信息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不得在提货时提出以质量、重量、使用性能等为理由来调整挂牌价格和交易服务费,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 6、项目成交后,标段一:涉及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双方按7:3比例承担,即转让方承担70%,受让方承担30%;标段二:涉及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双方按交易所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
对 受 让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联交所联系人 |
刘慧婷 |
电话 |
0731—82906688 |
产交服务中心 |
刘庭晖 |
0731—85514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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