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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浏正街136号(原产权交易大楼)整栋房产转让

公司名称: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1-25 10:20:44   点击率:
标的名称 长沙市芙蓉区浏正街136号(原产权交易大楼)整栋房产转让
项目编号 G2021SWZC0092 挂牌价格 1673.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1-11-25 挂牌截止日期 2021-12-22
标的所在地 长沙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 0731—82906688 刘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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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转让
标的
基本
情况
标的名称 长沙市芙蓉区浏正街136号(原产权交易大楼)整栋房产转让
项目编号 G2021SWZC0092
挂牌价格 1673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1年11月25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1年12月22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
表二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住所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金星北路一段22号恒晟商厦C座3楼
企业单位填写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914301007389549192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万元) 5000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肖友义 主要负责人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领导班子会议纪要
〔2021〕7号
批准的监管机构 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
批准文号 长沙市国资委主任会议纪要
〔2021〕14号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特别提示:
1、本次处置标的为长沙市芙蓉区浏正街136号(原产权交易大楼)北栋整栋房产,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办公用地,共有宗地面积为303.87平方米。
2、该标的总楼层为6层,房屋建筑面积共计1929.99㎡。其中第一层、第六层为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长沙市拍卖行有限公司按份共同;第二层、第四层、第五层为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单独所有;第三层为长沙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单独所有。长沙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已委托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全权负责办理本次转让事宜,产权证为湘(2020)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005061号、湘(2021)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334316号、第0354136号、第0354137号、第0354135号。
3、该标的第一层2个门面现为租赁状态,租赁时间截止分别到2022年6月和2021月12月,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自行与原租赁户协商是否续租,其他楼层均处于空置状态。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
人民币单位:万元
建筑物(构筑物) 楼层 权证号 所有权人 建筑面积
评估价
(万元)
挂牌价
(万元)
备注
长沙市芙蓉区浏正街136号北栋 第一层 湘(2020)长沙市不
动产权第005061号
长沙联合产权交
易所有限公司
175.7 1673 1673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4年3月14日
第二层 湘(2020)长沙市不
动产权第005061号
320.01
第五层 湘(2020)长沙市不
动产权第005061号
320.01
第四层 湘(2021)长沙市不
动产权第0354137号
320.01
第六层 湘(2021)长沙市不
动产权第0354135号
173.04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2年12月24日
第一层 湘(2021)长沙市不
动产权第0334316号
长沙市拍卖行
有限公司
115.85
第三层 湘(2021)长沙市不
动产权第0334316号
320.01
第六层 湘(2021)长沙市不
动产权第0354136号
185.36
总计 1929.99 1673 1673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1年12月22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700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允许他人代缴(须备注被代缴人名字)。交易结束后竞买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资权转让成交,在《产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转让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项目成交后,涉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本次交易中涉及房屋产权面积,全部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现发权证为准,本次成交价格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6、转让产权中涉及的税收、产权交割过程或权属变更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8、该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一旦报名成功则视同对标的物价值及现状、存在的瑕疵等予以认可,成交后,因标的物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网络竞价
项目联系(指导)人 联交所联系人 刘慧婷 电话 0731—82906688
产交服务中心 刘庭晖 0731—85514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