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长沙综合枢纽三线船闸工程一标段采损尾料资源转让 |
| 公司名称:长沙市望城区望湘资产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5-28 14:28:22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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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湘江长沙综合枢纽三线船闸工程一标段采损尾料资源转让 |
| 项目编号 |
G2026SWZC0037 |
挂牌价格 |
4元/吨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5-2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6-04 |
| 标的所在地 |
长沙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项目联系人 |
0731-82710593 颜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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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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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湘江长沙综合枢纽三线船闸工程一标段采损尾料资源转让 |
| 项目编号 |
G2026SWZC0037 |
| 挂牌价格 |
4元/吨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5月28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6年6月4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 |
|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长沙市望城区望湘资产有限公司 |
| 住所(地址) |
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官循环工业经济园 |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91430122599433362K |
单位性质 |
/ |
| 所属行业 |
砂石经营、管理、开发 |
预算形式 |
/ |
| 企业组织形式 |
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25400 |
主管部门 |
/ |
| 法定代表人 |
王海祥 |
主要负责人 |
/ |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关于湘江长沙综合枢纽三线船闸工程一标段采损尾料 资源转让的决议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 |
| 批准文号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请示性公文处理单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本次转让标的物主要由碎石尾料、小粒径块石、泥块及含水混合料组成,转让标的挂牌价格为4元/吨(含税),采损尾料转让的数量约8万吨,最终以项目施工期间实际测量及成交归集数量为准。 |
| 注: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写本表。 |
|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采损尾料 |
| 挂牌编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转让数量 |
采损尾料综合评估单价(元/吨) |
采损尾料挂牌单价 (元/吨)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 G2026SWZC0037 |
采损尾料 |
约8万吨 |
4 |
4 |
10 |
转让数量最终以项目施工期间实际测量及成交归集数量为准 |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或分期()(√或╳)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2026年6月8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10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竞买人在“湖南省(长沙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s://zczy.csggzy.cn/portal/index”,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资产转让成交,在《湘江长沙综合枢纽三线船闸工程采损尾料资源转让协议》(详见附件)签订后,则该交易保证金的其中5万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另5万元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合同期满后,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2.本项目采取预缴的形式支付价款,交易保证金中的5万元转为交易价款后作为受让方预付款,转受双方根据每日实际销售数量进行结算,核减预付交易价款,如受让方预缴的交易价款不足5万元时,转让方有权暂停采损尾料资源转让,受让方应按《湘江长沙综合枢纽三线船闸工程采损尾料资源转让协议》要求补足至5万元,并交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若超过5日仍未补足的,转让方有权直接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解除协议。 3.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湘江长沙综合枢纽三线船闸工程采损尾料资源转让协议》,并按生效协议进行结算。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湘江长沙综合枢纽三线船闸工程采损尾料资源转让协议》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部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5.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部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6.竞标前转让方组织采挖设备进行试采,意向受让方通过现场踏勘试采样品对采损尾料质量和成分予以确认(包括对转让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样品检测报告进行签署确认)。意向受让方签署踏勘确认书即视为已经完全确认和认可采损尾料中的成分和质量符合转让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样品出具的检测报告。现场踏勘需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进行,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并在报名时提交。在签订《湘江长沙综合枢纽三线船闸工程采损尾料资源转让协议》后不得因采损尾料成分和质量提出任何异议而拒绝履约,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认可该标的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以此提出抗辩或拒付成交价款。 7.最终成交价格为固定价格,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损尾料转让单价不受市场价格波动而上涨、下跌。 8.该项目转让数量为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湘江长沙综合枢纽三线船闸工程施工完成结束归集的所有采损尾料,根据最终实际转让数量据实结算,处置期限到期后进行结算退出,交易过程中受让方如违反相关协议约定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应予以补偿。 9.转让时间:自与受让方签订《湘江长沙综合枢纽三线船闸工程采损尾料资源转让协议》之日起,至本项目三线船闸工程施工完成之日止,具体期限按实际工期执行。 10.交付时间:即采即交。转让数量以转让方指定称重系统称重数据为基础,以转让方、受让方、施工方(中交四航局)三家单位认可确定数据为依据。受让方不得以采损尾料数量、品种等任何问题提出异议拒绝装载收货,如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1.采损尾料的运输费用及装载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12.如因受让方原因导致采损尾料不能及时运走,影响施工进度或导致转让方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有权采取应急措施在适当的场地对采损尾料进行临时囤放,若受让方超过7日仍未将采损尾料进行外运的,转让方有权直接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解除协议,对于该项目剩余采损尾料转让方有权自行处置,扣除受让方相应价款后,由受让方承担所有运输、转运和临时囤放费用。造成转让方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赔偿责任。 1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受让方负责合同标的采损尾料的保管、管理责任,货物的灭失风险、堆放垮塌、坠落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14.受让方因运输、装载过程中对湘江长沙综合枢纽三线船闸工程施工设施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受让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在采损尾料装载、运输、加工、销售各个环节所产生的安全生产、环保等问题以及装载过程中引发的人员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 16.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
对 受 让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长沙联交所 |
颜湘伟 |
电话 |
0731—82710593 |
转让协议 (点击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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