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湖南龙骧汇金时代置业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G2023GQZR0003 |
挂牌价格 |
435.84万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4月3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年4月28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木莲中路268号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注册号 |
914301001838511069 |
单位性质 |
/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 |
预算形式 |
/ |
企业组织形式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800万元 |
主管部门 |
/ |
法定代表人 |
余伟军 |
主要负责人 |
/ |
持有股权比例 |
100% |
本次转让比例 |
100% |
国有产权涉及管理层及关联方情况 |
是否拟向管理层 及关联方转让 |
(×) |
目前管理层及 关联方持股比例 |
/ |
本次管理层及 关联方拟受让比例 |
/ |
拟受让股权管理层 人员名单 |
/ |
拟受让股权关联方名单 |
/ |
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股东成员或者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他方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
注: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写本表。 |
表三 转让标的企业简况 |
转让 标的 企业 基本 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湖南龙骧汇金时代置业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 |
成立时间 |
2020年11月10日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注册地) |
长沙市雨花区井湾子街道木莲中路268号 |
经营范围 |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
主营业务 |
房地产开发 |
注册资本(万元) |
252.1 |
法定代表人 |
王长安 |
职工人数 |
2 |
其中在岗:2人 |
转让标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 |
前十大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1 |
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转让 标的 企业 主要 财务 指标 数据 |
评估核准 (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长沙永信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2月28日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年3月27日 |
核准(√) |
|
备案(√) |
√ |
资产总额(万元) |
账面价值 |
47,758.20 |
评估价值 |
47,965.71 |
负债总额(万元) |
账面价值 |
47,529.87 |
评估价值 |
47,529.87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账面价值 |
228.33 |
评估价值 |
435.84 |
转让标的对应的评估价值(万元) |
435.84 |
核心无形资产主要内容 |
土地使用权 |
近二年经 营状况 |
年份 |
营业收入 (万元) |
主营收入 (万元) |
营业利润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2022年 |
0 |
0 |
-23.77 |
-23.77 |
2021年 |
/ |
/ |
/ |
/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出资单位决策文件 |
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 |
企业内部决策文件 |
湖南龙骧汇金时代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 |
批准文号 |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1.汇金公司商业地下室尚未完工,暂未不动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30101202110554号)为准,记载建筑面积为31,985.23平方米。 2.汇金公司未办理商业地下室《施工许可证》,开始建设时系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土地手续暂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均以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义办理,故尚未办理商业地下室《施工许可证》。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或分期()(√或╳)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3年4月28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130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股权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开具的履约保函(见7项(4))后,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合同生效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或拒绝开具履约保函,不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本次产权转让项目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物业订购框架协议书》、《协议书》等及其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知悉转让方已经披露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现状及未决诉讼事项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已充分了解标的公司和标的股权的瑕疵和风险,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已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同意以标的公司的现状进行受让,本次交易完成后受让方不得因该等风险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权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为由退回标的资产。 7.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须对下列事项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书中须明确如未完成承诺事项的,同意按违约处理,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湖南龙骧汇金时代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时代公司”)注册资本252.1万元,名下拥有商业用地14945平方米,即长南枢纽南地块,该土地附带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的地下室工程,该地下室工程初步设计于2016年8月完成审批,施工图已按当时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汇金时代公司对转让方有47737.7671万元的债务,并签订了《协议书》(于联交所备查),完成股权转让后,汇金时代公司须继续承担该债务,并由受让方提供担保。 (2)受让方需根据转让方时间要求,提供无息借款合计5000万元,并按期、按规划要求完成南地块项目地上部分(±0:00以上)及室外工程的建设。 (3)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南龙骧汇金时代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和《物业订购框架协议书》(于联交所备查),股权转让后的标的公司需承诺继续履行相关协议内容。 (4)受让方竞得汇金时代公司100%股权后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提供保函总额度47737.7671万元的履约保函(如非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受让方应同时提供担保单位具备相应担保能力的证明,如单位验资报告、三年内的财务审计报告等),用于受让方作为连带担保人对汇金时代公司向转让方承担债务的连带责任担保,保函总额度为股权竞拍时的汇金时代公司债务金额47737.7671万元。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开具的履约保函后,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完成股权转让后,受让方不得以龙骧的名义或使用含有“龙骧”等相关字词的项目名称,进行项目后续开发建设、宣传、销售等事项;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龙骧集团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龙骧集团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6)南地块项目地下室主体结构已完成,安装工程完成约60%,具体建设情况由意向受让方自行踏勘现场。正负零以上部分后续所需使用的水、电、气等由股权转让后的标的公司自行建设并承担费用,如需使用转让方已建成的设施设备,需经转让方同意。 (7)受让方需承诺项目负责人有8年以上中大型房地产商工作经历,至少5年以上同岗位相关工作经验;有独立完整负责2个以上大型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实战经验,并提供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任命书,及业绩证明材料(盖章)。 |
对受让方 的要求和 资格条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交易 方式 |
网络竞价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联交所联系人 |
刘洋 |
电话 |
0731—82710292 |
产交服务中心 |
刘畅 |
0731—85514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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