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长沙兆欣房地产有限公司5%股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G2022GQZR0015 |
挂牌价格 |
250.49万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11月4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2年12月1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 |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长沙开福城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地址) |
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街道凤舞路30号开福城投大厦1503室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注册号 |
91430100578612839T |
单位性质 |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开发 |
预算形式 |
/ |
企业组织形式 |
国有独资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注册资本(万元) |
300000.00 |
主管部门 |
/ |
法定代表人 |
刘勇红 |
主要负责人 |
/ |
持有股权比例 |
5% |
本次转让比例 |
5% |
国有产权涉及 管理层及关联方情况 |
是否拟向管理层及关联方转让 |
否 |
目前管理层及关联方持股比例 |
/ |
本次管理层及关联方拟受让比例 |
/ |
拟受让股权管理层人员名单 |
/ |
拟受让股权 关联方名单 |
/ |
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股东成员或者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他方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表三 转让标的企业简况 |
转 让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长沙兆欣房地产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成立时间 |
2021年12月28日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注册地) |
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街道幸福桥202号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营业务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00 |
法定代表人 |
陈寅奕 |
职工人数 |
67 |
其中在岗:67人 |
转让标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 |
前十大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1 |
株洲悦发房地产有限公司 |
95% |
2 |
长沙开福城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 |
转让 标的 企业 主要 财务 指标 数据 |
评估核准 (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湖南恒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4月30日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年7月11日 |
核准() |
|
备案(√) |
|
资产总额(万元) |
账面价值 |
157,135.57 |
评估价值 |
157,325.71 |
负债总额(万元) |
账面价值 |
152,315.88 |
评估价值 |
152,315.88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账面价值 |
4,819.69 |
评估价值 |
5,009.83 |
转让标的对应的评估价值(万元) |
250.49 |
核心无形资产主要内容 |
/ |
近二年经营状况 |
年份 |
营业收入 (万元) |
主营收入 (万元) |
营业利润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2022年1-9月 |
9.39 |
9.39 |
-1438.43 |
-1096.46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出资单位决策文件 |
长沙开福城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 |
企业内部决策文件 |
长沙兆欣房地产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开福区人民政府 |
批准文号 |
开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办理呈批单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标的公司名下有一宗在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根据[2021]长沙市150号地块挂牌文件要求,需出资配建幼儿园一所和配建麻园岭路(潘家坪路—庆和里路),各股东须根据出资比例承担该事项的权利和义务。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2年12月1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75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允许他人代缴(须备注被代缴人名字)。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标的股权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受让方自取得标的股权成交确认书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开立长沙兆欣房地产有限公司共管银行账户,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上述事项,则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同时将长沙兆欣房地产有限公司应偿还给转让方的借款本金70,192,960元支付至共管银行账户。 4、在受让方完成交易价款及借款本金支付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与转让方、标的公司、标的公司其他股东等将工商变更登记资料提交至市场行政监督管理部门; 5、受让方须同意在标的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将借款本金70,192,960元通过共管账户支付给转让方,并按照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进行结算。 6、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的价格进行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7、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不接受委托持股、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不接受业绩对赌等要求。 9、在同等条件下标的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 10、项目成交后涉及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1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须对下列事项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书中须明确如未完成承诺事项的,同意按违约处理,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同意在网络报价后并经产权交易机构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同意在取得标的股权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开立长沙兆欣房地产有限公司共管银行账户,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长沙兆欣房地产有限公司应偿还给转让方的借款本金70,192,960元支付至共管银行账户,在完成借款本金支付后3个工作日内与其他各方将工商变更登记资料提交至市场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待标的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将借款本金70,192,960元通过共管账户支付给转让方。 (3)同意在“幸福桥片区棚改项目”住宅签约面积达到住宅开发总面积的50%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借款利息8,718,245.20元。 (4)同意在本项目公告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监管要求等特殊情况,转让方有权停止项目挂牌和交易,且无需对意向受让方承担任何责任。 |
对 受 让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或其控股股东的集团母公司)“三道红线”需全部达标(即剔除预收款的资产负债率不得大于70%、净负债率不得大于100%、现金短债比不得小于1倍)。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选 择 招 投 标 方 式 的 评 标 方 法 及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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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刘慧婷 |
电话 |
0731—82906688 |
参拍人的承诺书(点击查看) 《产权交易合同》股权转让(点击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