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长燃燃气有限公司60%国有股权转让 |
公司名称:长沙市燃气实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11-03 09:58:05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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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上高长燃燃气有限公司60%国有股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G2022GQZR0011 |
挂牌价格 |
13800万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11-0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11-30 |
标的所在地 |
长沙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项目联系人 |
0731—82710295 刘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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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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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上高长燃燃气有限公司60%国有股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G2022GQZR0011 |
挂牌价格 |
13800万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11月3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2年11月30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 |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长沙市燃气实业有限公司 |
住所(地址) |
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华厦路长沙燃气公司办公楼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注册号 |
91430100183862307N |
单位性质 |
/ |
所属行业 |
燃气行业 |
预算形式 |
/ |
企业组织形式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注册资本 |
1200万元 |
主管部门 |
/ |
法定代表人 |
贺湘林 |
主要负责人 |
/ |
持有股权比例 |
60% |
本次转让比例 |
60% |
国有产权涉及管理层及关联方情况 |
是否拟向管理层及关联方转让 |
否 |
目前管理层及关联方持股比例 |
/ |
本次管理层及关联方拟受让比例 |
/ |
拟受让股权管理层人员名单 |
/ |
拟受让股权 关联方名单 |
/ |
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股东成员或者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他方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注: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写本表。 |
表三 转让标的企业简况 |
转 让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高长燃燃气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燃气行业 |
成立时间 |
2007年8月1日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注册地) |
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锦江镇石湖村320国道旁 |
经营范围 |
城市天然气开发和利用;天然气管网及设施的设计、安装和验收;天然气与燃气相关配套产品的销售,CNG天然气气瓶充装。(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证经营) |
主营业务 |
天然气销售和天然气接驳业务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韩江涛 |
职工人数 |
66 |
其中在岗:66人 |
转让标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 |
前十大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1 |
长沙市燃气实业有限公司 |
60% |
2 |
江西顺民实业有限公司 |
40% |
转让 标的 企业 主要 财务 指标 数据 |
评估 核准 (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长沙德晟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7月31日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年10月28日 |
核准(√) |
/ |
备案(√) |
√ |
资产总额(万元) |
账面价值 |
9166.32 |
评估价值 |
/ |
负债总额(万元) |
账面价值 |
8871.71 |
评估价值 |
/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账面价值 |
294.61 |
评估价值 |
22953 |
转让标的对应的评估价值(万元) |
13771.8 |
核心无形资产主要内容 |
管道燃气经营特许经营权 |
近 二 年 经 营 状 况 |
年份 |
营业收入 (万元) |
主营收入 (万元) |
营业利润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2021年 |
16716.21 |
16716.21 |
-442.42 |
-626.84 |
2020年 |
12920.33 |
12920.33 |
2177.66 |
1664.23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出资单位决策文件 |
中共长沙市燃气实业有限公司委员会会议纪要〔2022〕11号、长沙市燃气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
企业内部决策文件 |
上高长燃燃气有限公司2022年临时股东会决议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批准文号 |
长沙市国资委主任会议纪要〔2022〕11号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上高长燃燃气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与上高县人民政府签订上高县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自2014年1月起至2044年1月止。根据《上高县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书》第十八章第1804 条和1808条规定“特许经营权自然到期后,对乙方投资建设和更换的管道燃气设施等固定资产进行评估,甲方按照评估值补偿乙方。除管道燃气设施、设备、备件以外的乙方用于经营或建设的动产不在移交之列。”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2年11月30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4140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允许他人代缴。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 若股权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合同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根据有关国有产权交易监督管理有关规定,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7、《产权交易合同》已提交至长沙联交所备查。 |
对 受 让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选 择 招 投 标 方 式 的 评 标 方 法 及 标 准 |
/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联交所联系人 |
刘雅哲 |
电话 |
0731—82710295 |
产交服务中心 |
刘畅 |
0731—85514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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