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湖南省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6.7%国有股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G2022GQZR0007 |
挂牌价格 |
67万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6月30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2年7月27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 |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湖南大数据交易所有限公司 |
住所(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金星北路一段22号恒晟商厦C座303-1号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注册号 |
91430104730527277N |
单位性质 |
/ |
所属行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预算形式 |
/ |
企业组织形式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注册资本(万元) |
6000 |
主管部门 |
/ |
法定代表人 |
付云 |
主要负责人 |
/ |
持有股权比例 |
6.7% |
本次转让比例 |
6.7% |
国有产权涉及管理层及关联方情况 |
是否拟向管理层 及关联方转让 |
(√或×) |
目前管理层 及关联方持股比例 |
/ |
本次管理层 及关联方拟受让比例 |
/ |
拟受让股权管理层 人员名单 |
/ |
拟受让股权 关联方名单 |
/ |
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股东成员或者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他方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注: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写本表。 |
表三 转让标的企业简况 |
转 让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湖南省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成立时间 |
2016年4月22日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注册地) |
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创业大楼二楼 |
经营范围 |
知识产权转化交易及相关配套服务;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不含诉讼);专利代理服务;商标服务;版权服务;电子认证;软件服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代理服务;著作权代理;电子交易平台的服务与管理;科技中介服务;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会议服务;培训活动的组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
主营业务 |
知识产权转化交易及相关配套服务、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法定代表人 |
吴勤 |
职工人数 |
25 |
其中在岗:25人 |
转让标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 |
前十大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1 |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
60% |
2 |
湖南国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0% |
3 |
北京派特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6.7% |
4 |
湖南大数据交易所有限公司 |
6.7% |
5 |
湖南中技华软知识产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6% |
转让 标的 企业 主要 财务 指标 数据 |
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湖南广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事务所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年6月27日 |
核准(√) |
|
备案(√) |
√ |
资产总额(万元) |
账面价值 |
5547.94 |
评估价值 |
5487.84 |
负债总额(万元) |
账面价值 |
4872.61 |
评估价值 |
4490.83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账面价值 |
675.33 |
评估价值 |
997.01 |
转让标的对应的评估价值(万元) |
66.8 |
核心无形资产主要内容 |
/ |
近 二 年 经 营 状 况 |
年份 |
营业收入(元) |
主营收入(元) |
营业利润(元) |
净利润(元) |
2021年 |
7,014,389.98 |
7,014,389.98 |
-167,035.10 |
290,161.79 |
2020年 |
5,511,381.54 |
5,511,381.54 |
-1,015,402.61 |
226,685.75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出资单位决策文件 |
湖南大数据交易所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股东会决议 |
企业内部决策文件 |
湖南省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第一届第十四次股东会决议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长沙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长沙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第8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1、湖南省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属于交易场所,需按照《湖南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进行股权变更,即需向交易中心行业主管部门请示备案,经批复后才能办理工商变更。 2、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2年7月27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20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允许他人代缴。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股权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帐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7、在同等条件下标的企业原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 |
对 受 让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选 择 招 投 标 方 式 的 评 标 方 法 及 标 准 |
/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联交所联系人 |
桑银环 |
电话 |
0731—82710596 |
产交服务中心 |
谭海滨 |
0731—85514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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